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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与考试
任建胜

  素质教育作为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已成为我国教育界的共识,并逐步为社会所接受。人们在反思现行教育的成功与失败,探索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的过程中得出许多真知灼见;同时又将现行教育中种种与素质教育不相适应的弊端归咎于考试,并将之作为一种教育模式与素质教育相对立,称为“应试教育”,现实中的种种教育改革也以对考试的批评作为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突破口。

  “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1)素质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对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2)素质教育通过帮助人的个性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多层次结构高素质人才,实施素质教育是提高我国国民素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素质教育虽然是晚近才提出的,但其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却长期存在于我国教育理论与实践中。从根本上说,全面发展教育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理论基础,素质教育思想是马克思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的继续与发展,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是一致的。全面发展教育要促进人的智力和体力、道德和审美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促进人的各方面的才能、兴趣和特长和谐统一地发展;素质教育同样调促进个人的个性的自主发展和综合素质充分自由地、生动活泼地、全面主动地、和谐统一地发展。但素质教育更强调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受教育者提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在其已有的发展水平基础上和可能的发展潜力上,全面、主动、和谐地发展。以全面发展教育思想为指导的我国现行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实践基础,素质教育是在对现行教育是对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而来的。素质教育是对全面发展教育的落实和深化,素质教育立足于人的个性、潜能等综合素质的培养,“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3)素质教育反映了即将到来的21世纪对学校教育的要求,更具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考试从其产生,即作为一种人才评价与选拔的手段和工具,而充分体现着其选拔功能。我国传统科举考试以选“官”为目的,受传统考试影响的高考也充分强调着其选拔功能,并以其向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的目的影响着整个普通教育乃至社会。我国自50年代以来形成的以升学为模式的普通教育,其教育着眼点在于有望升学的20%的学生,而其余80%的学生的发展则实际上不被重视。这种以淘汰大多数学生为代价,培养少数,“英才”的升学教育模式适应着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和生产力对一般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不高,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专门人才。在以升学为模式的教育中,“升学率”成为评价教育质量的唯一指标或硬指标。“科举有甚于十万督军”,在这种教育价值观的作用下,升学考试成为普通学校教育(教学)的指挥棒,考试分数成为教师评价学生,学校评价教师,社会和家长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从而成为学生和教师追求的直接的乃至唯一的目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80年代以来,普通教育的升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生产力对其劳动者知识、能力、技能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要求,改革普通教育的升学模式,取消高考指挥棒作用的呼声日趋强烈。然而,由于升学率作为评价普通教育质量的标准已为社会接受,虽然以升学为模式的普通教育也认识到使所有的受教育者都得到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但为得到好的社会评价,两害相权择其轻者从之,学校仍然不得不以牺牲大多数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为代价,而将教育的立足点放在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身上,研究考试,应付考试,片面追求升学率等等,考试与教育目的相悖并凌驾于教育目的之上,由一种实现教育目的的手段异化为教学双方片面追求的目的,考试成为教育过程中的异已力量存在,应试教育由此产生。

  学校教育评价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评价指标和方法来对学校教育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是否实现管理目标,实现管理目标的程度等进行价值判断。从而客观上使得教育活动双方为得到好的评价而努力调整其活动来适应制定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因此教育评价在实践中对教育活动具有指挥定向功能,某种意义上左右着学校的办学方向。学校教育评价过程中制定的方法和指标体系如果较好地体现了教育目标,评价将促进学校教育活动朝着有利于实现教育目标的方向发展;反之,如果教育评价的方法和指标体系不全面、不科学甚至与教育目标相抵触,评价将成为一种异已的力量,使学校教育活动朝着不利甚至有害于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我国教育实践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是上述异已力量的体现。因而可以将学校教育评价看作是一把悬在教育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

   教育过程中的考试是学校教育评价体系中一种最常用、最受学生委托并最为社会和学校认可的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的手段,它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和惧数据,对教学活动的质量进行的准确的定量评价,其主要功能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教学活动的过程进行评价,评价教学双方在实现教育目的(标)的过程中,哪些方面做得好,需要巩固和发扬,哪些方面较薄弱,有待改进与提高;哪些方面不利于目标的实现,应在今后的活动中纠正与避免,等等。以期提供反馈信息,调整教学双方的活动,以便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标)。(2)对教学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价,评价教学双方活动的结果是否达到既定的标准,达到标准的程度,并对不同的被评价对象彼此间达到的既定标准程度上的差别进行鉴别,区分优良,评出等级。在此前者是过程性的评价,它是在教学活动结果的形成过程中进行的,以获得改进教学活动,促进教学目标形成的信息为目的,而不对教学双方进行好坏优劣的等等判断,故称之为形成性评价;后者是结果性的判断,它是在教学活动的结果形成后进行的,以对被评价对象的活动结果作出总结,区分等级为目的,故称之为总结性评价。

   考试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保证教育活动实现教育目的(标)的一种手段,任何教育模式都不能缺少考试。由于考试客观上评价教学过程的质量,任何教育模式下活动着的教学双方也都客观地追求着考试的好的评价,在此意义上重视考试、重视考试分数本无可厚非。当考试的评价内容与方法是科学的和全面的并与教育目的(标)相一致的时候,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引导着教学双方朝着教育目的(标)前进。然而,当考试的评价内容和方法是不科学或欠科学的和不全面甚至背离教育目的(标)的时候,尽管教学双方也认识到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但由于考试的评价功能,为追求好的考试评价,教学双方仍不得不牺牲受教育者的发展,而去追求片面的考试评价。这时的考试由手段异化为目的,严重地妨碍着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而成为教育过程中的异已力量。

  在我们进行的素质教育的改革中,应如何科学地对待考试?

  教育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对教育活动的考察与研究始终不应脱离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我国现行教育分为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普通教育中的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为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困此可将我国现行基础教育分为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以我国目前的人口现状和社会所提供的办学能力,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之间的供求矛盾在短期不可能解决:而随着社会个体受教育程度的不同,造成求职的分配的差异日趋增大,使得人们将更加追求更高程度的教育。因此,升学竞争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消除,升学考试的指挥棒作用也将继续存在,不正视这一点而一厢情愿地希望取消“升学考试的指挥棒作用”不是科学的态度。

   如上所述,考试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评价教学质量的最有效的手段,迄今为止,在全世界的教育领域内,考试仍不失为一种最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选拔的工具,仍为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考试不是造成应试的教育的原因,取消考试也不是进行教育发展的科学态度,“文革”期间废除教育给我为教育事业带来影响正在进行的素质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才能真正扭转普通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考试教育现状,最终确保我国素质教育改革健康深入的发展。

   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首先必须解决以下两点。

   (1)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和人才质量观,并以此为指导,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分数价值观。素质教育改革首先是一场教育思想观念的变革,要在社会(包括教育界)扭转升学教育模式下陈旧的教育价值观和人才质量观,树立素质教育模式下的教育价值观和人才质量观,明确素质教育以教育方针为指导,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针对学生个估身心发展的特点,发展各自的潜能和特长,让所有的学生在各自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全面的发展。“五育合格,学有所长”即为人才,成才之路是座“立交桥”,并非只有高考一座独木桥;21世纪的才人才需求是多层次、多结构的;社会和学校的人才衡量标准也应是多层次、多结构的,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也应是多元的,升学率不应是评价普通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升学考试分数也不应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2)建立合理的素质教育结构,打破高考、升学“独木桥”的模式。应调整现行的与升学教育模式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开放高等教育(卫星电视、自学考试等),为初中毕业后分流进入职业高中的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制定相应政策为职业高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创造条件,沟通踵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联接渠道,以避免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形成教育的“双转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人地培养模式,建立立体交叉型的升学考试体系,使踵职业教育、普通高中与成人高考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一起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为实现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推行素质教育,改革现行升学教育模式下应试教育的时候,人们采用种种措施以弱化应试教育的倾向。比如废除小学初中的考试,初中招生采取分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升高中采取根据初中的办学质量分配升学指标的办法,变升学竞争为办学竞争;变校内考试百分制评分为等级制评分,变评分为评语等等。然而取消小学升初中的升学考试,虽然可以扭转普通教育从小学阶段就追求代号学率的应试教育倾向,给小学创造更好的条件进行素质教育,但仅仅消极地取消小学阶段的升学考试,可能产生两种片面倾向:随着升学考试的取消,校内其它考试也随之取消,教学质量无从评价;校内其它考试仍沿用传统考试的模式,从而应试教育的影响仍存在于小学教育之中。根据初中办学质量分配升学指标,学校为争得昼多的升学指标也会改善其办学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初中引上办学竞争的轨道。然而这种竞争归根到底仍是以升学率为目的的竞争,对受教育者个体而言,仍然要为有限的升学指标竞争。至于变百分制为等级制、变评分为评语等作法,归根到底还是广义的考试,教学双方仍然要追求其好的评价。应当说,在目前这些改革措施有其积极意义,设计、使用是当、对教学会产生良好的导向和促进作用。但这些措施毕竟只是在考试操作层面上的改革,并未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问题。

   如上所述,考试是学校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升学竞争在短期内不可能消除,升学考试的指挥棒作用也将长期存在。科学的态度应该是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利用考试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教学双方朝着素质教育的目标前进。

  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应体现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造成我国普通教育中应试教育弊端的原因很多,就考试本身而方,不科学的使用考试是其主要原因。学校教学过程中的考试分为形成性考试和总结性考试两大类,其中绝大多数的考试是以了解教学双主活动现状,诊断教学困难所在,获取改进教育活动的信息为目的的开成性考试。而在我国学校教育实践中,无论任何时候的任何考试都在对教学双方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排出名次为目的──总结性考试成为教学过程中唯一的考试,这种不科学的监用总结性考试的做法直接导致教学过程中的应试教育倾向。有必要在校管理者和教师中明确科学地使用考试的重要性,明确学校教育过程中的考试,除了(学)期示考试和毕业考试是总结性考试以外,其余的大量考试都是形成性考试,它们都是以获取教育过程中教学目的实现善的动态住处为目的;明确形成性考试结果的表述和使用均不同于总结性考试,它不对考试结果作分数表述,而仅仅告诉教学双方测量项目答对与否,并要求教学双方通过对考试结果的分析,得到有益于调整今后教学活动的信息。应该研究教学过程中不同性质的考试,有针对性地、科学地使用它们。

   (二)全面性原则。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考查与评价。为此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是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对它们都应该进行考查,必须坚决反对应试教育中强化高考、中考科目,忽视其它科目的“主科中心”的错误倾向;(2)不仅重视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智力因素的评价,还应重视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评价;(3)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而不是英才教育,考试应面向全体学生,在合格的基础上设立多种标准,在要求所有的学生在所有的科目都达到合格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并鼓励学生在这些科目中异步发展,实现异步考试;(4)改革应试教育百分制闭卷笔试一统天下的局面,实行笔试、口试、操作相结合,闭卷、半开卷、开卷相结合,百分制、等级制、评语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三)系统性原则。素质教育考试方法的上述改革应以系统性原则为保证,否则可能将考试改革引入追求形式上五花八门,而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歧途。应该将校内考试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研究,尤其应该研究形成性考试的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每门学科一个单元直到全学年的评价指标,每个单元评价指标反映在单元教学中的教学要求及其对学习困难的诊断。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明确具体教育教学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明确规范什么科目在教学过程的什么阶段使用何种考试方法,考查哪些内容,如何报道考试结果,怎样应用考试反馈信息等等。从而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科学的考试,“指挥”教育教学活动朝着素质教育的目标前进。

   (四)标准化原则。标准化考试的根本要旨是对考试过程中各种可能的误差作出最在程度控制,这种控制直观的表现为考试具有较好的效度和信度,信度是指考试方法对考试目的测量的有效性程度,信度指考试结果的准确性程度。标准化原则要求考试方法的改革应有利于对评价目标的测量,评分方式的改革应以确保考试结果报道的准确性为前提,考试结果的使用和解释应有利于素质教育目标的实现。应该研究种种考试方式的适用条件及其结果的报道形式,尤其是如何客观、准确地使用评语和等级。

   (五)可行性原则。素质教育是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的,同时现有的社会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我国普通教育,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理想化。素质教育考试制度的述改革,尤应注意切实可行,避免烦琐哲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考试方法及评分方法的使用等等,应根据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在坚持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标准化原则的基础上,力求简便易行。

   在素质教育改革深入进行的今天,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已成为关系到素质教育能否深入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改革这种片面评价制度,基础教育就无法摆脱应试教育的羁绊,就不能最终转向素质教育。”4)不建立一套科学的素质教育考试制度,实施素质教育还会遇到障碍,对素质教育考试制度的研究应该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注:

   1)柳斌:《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素质教育理论理与实践精要》,1997年7月版,第104页。

   2)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1997年第18期,第17页。

   3)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92年10月12日,第3版。

   4)柳斌:《四谈关于素质教育的思考》,《人民教育》,1997年第6期,第6页。

[作者系河南教育学院教育系副教授,郑州 450003]

来源:马鞍山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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