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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州志十五卷

  《武定州志》十五卷,明桑東陽、邢侗纂修。明萬曆十六年(一五八八)刻清修補印本。四冊。半頁十行二十字,左右雙邊,白口,單魚尾。框高十九點九釐米。寬十三點九釐米。前有萬歷十六年邢侗序。

  武定州,汗代屬渤海郡,唐代屬棣州,金代以棣州分屬山東路,元代仍分棣州,隸濟南路。明洪武初廢棣州,六年(一三七三)復置。永樂初避成祖諱,該棣州爲樂安州。宣德元年(一四二六)平漢庶人,仍改爲武定州,蓋緣用武平定其州雲。領陽信縣、商河縣、海豐縣、樂陵縣。今屬山東惠民地區。

  卷一地理志(總),卷二至三地理志上、下,卷四建置志,卷五田賦志,卷六軍旅志,卷七風俗志,卷八災祥志、卷九侯王志,卷十職官志,卷十一選舉志,卷十二循良傳,卷十三人物傳,卷十四列女傳,卷十五四縣附。

  今存最早之《武定州志》,爲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刻本,乃武定州知州劉佃、舉人劉繼先等纂修之不分卷本,今存寧波天一閣。此萬曆本每卷之後多有邢侗按語。卷六第一頁抄配。金鑲玉裝。圖極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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