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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村庄秩序
贺雪峰

一、磨洋工

  在农村调查,到处都是打麻将的声音。全国农村乃至城市都一样。“十亿人民九亿麻”说得有些夸张,却典型描述了当前农民生存的状况。有一次遇见四个年轻人围坐在一起打麻将,十来人站在旁边看,打输者罚喝一碗凉水,输得太多喝不了凉水者就下来,站着看的人上去。那是一个冬天,天气很冷,我担心他们喝出病来,说干嘛输了要喝凉水,不惩罚不行吗?他们说不罚没有刺激性,打麻将就没有什么意思。要让打麻将有意思,不在大冬天喝凉水也行,这就是赌钱。近些年农民收入下降,除了职业的赌徒,赌钱的输赢都不大,一般在十数元至数十元之间,但就单场的输赢来说,其数额也足以引起打麻将人的心惊。有些夫妇为打麻将的输赢争吵起来,竟有妇女在争吵中喝农药一死了之。有些地方派出所为了创收,不时到乡下抓那些打麻将赌钱的人,一个人罚上三、五千元,对农民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也有不打麻将的,这些人就到处闲逛。前几年年轻人在农村闲逛中惹事生非的事情很多,好在最近几年年轻人多外出打工。无论是打麻将、闲逛还是外出打工,都说明农业容纳劳动力的空间已经很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是一个大问题。即使有上亿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季节性过剩仍然十分严重。很多传统型农业地区流行这样的顺口溜,说:“三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还留半年休闲。”就是说真正务农的时间只有三个月,其他时间都玩过去了。农业劳动的强度比较大,多休闲一点也很好,只是这种休闲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农民普遍感到闲得无聊,有些怀念起毛泽东时代大集体生产时的热闹场面了。

  的确奇怪,现在农民只用三个月种田,而毛泽东时代的农民却一年到头都很忙,外出要请假,过年的时间也不长,一年一个劳动力至少要出300多个工。农民如此忙碌还收入无多,仅仅温饱而已。可见那时候农民出工都在磨洋工,没有积极性,只要有了机会就拼命偷懒。我一个朋友转述他父亲在农村当知青参加冬修水利时的经历时说,那时人们站在河堤上,都不愿意下去挑河泥,只是当干部过来时才装一装样子。可见那时农民有多么地懒。农民的懒当然不是农民天生就懒,而是当时大集体的制度有问题,这种制度因为无法监督,必然效率低下。所谓“大呼隆干活,大锅饭分配,只能绑着穷,谁也富不了。”磨洋工作为一种制度性问题,成为人民公社不好的强有力证据。

  真是如此吗?我曾反复问过很多农民,他们现在种田的精心程度比人民公社高还是低。很多未到农村调查的人都会想当然现在农民种田的精心程度要比人民公社高,还要高得多,因为现在农民种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谁不会为提高自己的收入而精心种田呢?但是,很多农民说现在种田的精心程度比人民公社时期更低,现在农村的懒汉也比人民公社更多。现在不仅懒汉多,而且种田技术也在退化。人民公社时期对于农业增产十分重要的一些劳动环节比如挖深沟、耙田,在很多地方都被取消,人民公社时期,农田在冬天若不种冬季作物,一定会种上红花苕籽或蓝花苕籽,而当前农村冬天抛荒的农田很多很普遍。让农民变赖的一个原因是现代科技的投入,比如更为依赖化肥和农药。目前农村亩平化肥用量,由1980年代初的数斤增加到100余斤,土壤因为化肥施用过多,有机质大幅下降,土壤板结和对化肥的严重依赖,构成了农业现实的和潜在的危险。

  农民现在偷懒是有道理的,因为农业比较收益太少,在农田上投入过多的劳动,田种得过于精心,是一件不划算的事情。与其精心种田,不如打麻将和闲逛更为合算。毛泽东时代组织农民利用冬闲大修农田水利,现在的农村仍然依靠毛泽东时代农田水利建设的成果。有些地方水利长年失修,农民痛感生产不便,但现在农民事实上很难再组织起来利用大量的休闲时间维护这些失修的水利设施和其它设施。农民偷懒的道理还在于,当前农业生产总值不足国民生产总值的20%,第二、三产业已经占到国民经济的绝对比重,这些产业为农民提供了外出务工经商的机会,这些务工经商的机会为农民提供了计算投入农业劳动力价值的尺度,过多的农业劳动投入折算出来的劳动力价值远远低于务工经商的收入,除了农村那些不计劳动成本的老农以外,农业劳动的偷懒具有必然性。

  毛泽东时期的情况与此相当不同。当时农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较目前是高得多了,并且第二、三产业的原始积累也只能从农业剩余中提取,因此,毛泽东时期如何从很少的边际收益递减的农业劳动投入中获得剩余,就成为那个时代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将农民打麻将的时间乃至过年的时间用去冬修农田水利,就具有合理性。问题是,那时候冬修水利时也有偷懒,如朋友父亲所叙述的一样。

  无论那时是否有人偷懒磨洋工,现在农民都承认,正是毛泽东时代建成的极其庞大的水利工程和相当完善的农田基本建设,为当前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保证。毛泽东时代的农业公共工程也是中国第一次最为彻底全面展开并且进行得十分有效的建设,也第一次最为彻底地改造了中国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大幅度增长。1952年全国粮食产量只有1.61亿吨,到1977年,粮食产量已达2.85亿吨,正是大幅增长的粮食,不仅支撑了中国人口的快速增长,而且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预期寿命。句话说,毛泽东时代虽然也有磨洋工和偷懒的现象,但是也许是中国最近500年历史上第一次最少偷懒、最多建设的时期,毛泽东将那个时期的人们组织起来做到了中国历代伟人都想做却一直不能做成的事情。

  说最近500年以来,是自晚明开始,中国人地矛盾已非常明显,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无事可做又组织不起来做公共工程,成为这个时期以来的常态,偷懒也好,休闲也好,过年也好,总而言之,温饱线上无事可做这种矛盾现象就一直存在。当前农村农民打麻将和闲逛,与毛泽东时代冬修水利时磨洋工,都可以看作是人地关系紧张这一结构性问题的表现。不同的是,在人地矛盾突出、剩余劳动力过多的条件下,毛泽东时代将这些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去做那些靠单个人无法做的事情,具体如大型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做了这么多的事情,竟给人们留下毛泽东时代人们最懒、磨洋工最多的印象,实在不可思议。

  磨洋工是人地结构决定的一个必然结果,是最近500年中国农村的常态,毛泽东时代农业和农民为中国工业化提供的大量积累、粮食产量的大幅度增长,为当前的农业生产留下的巨大众多的水利设施等等,这是最近500年中国农村的非常态。正是这个非常态,使毛泽东时代的农业成就可以让所有尚存常识的人感到骄傲。

  写于2002年5月5日

二、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是当前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这与中国庞大的农村人口和紧张的人地关系有关。当前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农户使用且使用权比较稳定的土地制度。因为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似乎不清,产权不清影响效率,很多经济学家认为,要明确土地产权,就必须让土地私有化,这些经济学家举了很多土地私有化好的例子,说土地私有化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说了很多土地产权不明带来效率损失、带来农民利益受损、带来土地流转困难的问题。他们还以明确土地产权为基础,设计或主张出各种相关的次一级的制度。

  在理论上讲,这些经济学家的主张是不错的,特别是这些理论被粗暴地从西方引进来的时候。这些主张也有经验材料的支持。不过,在下具体判断之前,应该温柔地对待西方引进的经济学原则,即将被抽离具体语境的理论还原到中国国情中,让经济学的原则与中国当下处境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西方经济理论还需要经过毛泽东主张的“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用第一世界的理论来解决第三世界的问题是当前中国经济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存在的最为严重也最为幼稚的毛病。

  而从这些主张的经验材料来看,中国如此之大,什么样理论的经验材料都可以找到,当前支持中国经济学家从产权方面判断农村土地制度不好的主要经验材料来自那些发达地区农村或城郊农村,而恰恰是这类地区农村的土地制度,已经不再具有中国当下语境的普遍意义,或者说这类农村与我们应该关注的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制度成为问题的农村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农村。

  具本说来,大致可以将当前的农村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发达地区或城郊地区的农村,这类农村已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村了,也构不成当前中国问题核心的“中国农村问题”研究。构成中国问题核心的农村是那些一般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正是这部分农村的土地制度安排,对于解决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惜的是,经济学家们过于关注本来不成问题的发达的城郊的农村土地制度,并以此来推动国家土地制度安排的样式,忽视了正成为重大问题的一般农村的土地制度的意义,这种颠倒,使本来清晰的问题被一些经济学家用理论复杂化了。

  在发达地区或城郊型农村,因为经济发达,以前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当部分农民都已转入第二、三产业就业,农业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很少一部分,农业本身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了。因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不仅不向农民收取以“三提五统”为典型的农民负担,而且有财政能力为农民提供经济社会的保险。因为经济的发展,土地增值较快,集体所有承包到户的土地逐步被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征购,村集体有了很大一笔收入,这其中的一部分转为农民的收入,另一部分以集体资产的形式沉淀下来,为农民日后的生活提供了保证。总之,因为经济的发展和与之相关的土地增值,若说发达地区或城郊农村存在问题,可以套用我们经济学家喜欢讲的一句话来说这是“发展中的问题”,这类农村以及其中的土地制度安排,与全国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制度安排有着完全不同的处境,即土地既然不再对保障农民基本生存具有决定性作用,怎样安排这类地区的土地制度都没有问题。而从这类地区农村农民本身的要求来看,他们当然希望分享更多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的收益,土地私有化可以提高农民对地方政府的谈判地位,从而可以在分配发展带来的剩余时得到更多好处。因为土地本身可以带来的剩余如此之多,以至于在这类经济发达的城郊地区的农村为土地剩余的分配发生了剧烈的冲突,表现出来就是土地产权不清带来的矛盾,在此过程中,往往是地方政府与村集体合谋,占有了过多的应归农民占有的剩余。有些地方农民为土地而上访告状,以至于很多次地堵在市政府的门口,大都源自农民对土地剩余的要求。经济学们更多地关心这类发达的城郊地区的情况,这此地区因为分配土地剩余而发生的剧烈冲突也就成为媒体和政府关注的焦点,表现出来的,似乎中国农民对土地私有化有着极强烈的偏好,似乎中国的土地制度问题就是这些发达的城郊地区的问题。

  事实上,真正成为问题的是中西部农村的土地制度。这是地区因为经济学家的不关心和为土地而产生冲突的不剧烈,而被整个理论界忽视了。经济学家们似乎认为,只要解决好发达地区农村的土地制度,那些落后的中西部农村终究会发展到发达地区的那一天,其土地制度自然就不成问题了。问题是中西部农村如何可以到达发达地区的那一天。

  中西部农村土地成为问题,是因为农业本身的弱质性,是土地本身带来的收益很少,而大量的农村人口不能从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去,较多的人(占中国人口的一半以上)分配较少的剩余(农业生产总值不足国民生产总值的20%),必然带来土地本身的不值钱,发达地区土地的增值靠的是二、三产业的推动,恰是因为发达地区二、三产业的发展占据了全国市场,使中西部发展二、三产业困难重重。中西部一般农村的土地带不来丰厚的收益,但中西部大量农村人口不可能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些很少的土地收益就必须养活转移不出去的大量人口,让这些转移不出去的人口可以过上温饱有余的生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凸现出来。

  土地的保障功能是以人均占有一个最少量的土地为基础的。明确土地产权如果走到土地私有化一步,脆弱的农业和脆弱的小农经济必然迅速造成地权的集中,一部分乃至相当部分农民不再有最少量土地的保障。这些人可以流落到城市打工,但这些到城市打工的农村人太多,以至于他们所得报酬不足维持生存之需,而他们以前遥远故乡的土地已经卖出去了,他们的根没有了,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流民”。流民的生活肯定很糟,不仅他们生活很糟,而且城市的社会秩序也不再可能很好。

  当前中西部农村的土地还因为地区经济的不发达,国家要向农民征税,地方政府要向农民收费,农民负担很重。也因为经济不发达,土地卖不出钱来。指望这类地区农民将土地卖掉来积攒到城市工作的经济资本,天方夜谭。之所以一些农民现在在外务工经商仍然要倒贴钱将土地转包与人,是因为他们清醒地知道土地对于他们未来生活的价值,这种价值的核心是社会保障和根的依靠。在中国农民如此之多的情况下,人为割断农民与土地的联系,实在是最为愚蠢的做法。在中西部农村调查时,问农民是否希望允许承包土地自由买卖,很多农民说不。他们很清楚,让农民将土地拥有着,是对农民长期利益的保证。有的地方农民因为负担过重而抛荒外出打工,数年后他们回到村中,还会理直气壮找村干部要回自己的承包地。他们知道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是对他们有好处的一项政策。

  不能只关心10%的发达的城郊农村的土地制度,能否找到一个适合超过90%农村人口的中西部一般农村状况和农民要求的土地制度安排,将对中国现代化具有决定意义。

  写于2002年5月5日

三、老人协会

  江浙两省村一级大都设有老人协会。浙江温州地区几乎每一个村都有老人协会,且老人协会活动很多,作用颇大。苏南地区老人协会组织大多是健全的,作用没有温州大。苏中和苏北地区老人协会也是有的,只是大多流于形式。

  温州老人协会的确有趣,不仅沿江发达地区老人协会活动频繁,影响极大,而且贫困山区老人协会也作用很大。沿江发达乡镇党委书记和贫困山区乡镇党委书记都用一样的语气对我说,老人协会在某些时侯的作用比村支部还大,有些事情,特别是涉及民间纠纷的调解,离开了老人协会就是解决不了。有些发达农村老人协会的收入竟超过百万元,有些贫困地区老人协会比村级组织发挥的作用更大,一些村里的工作就由老人协会来做了。似乎已经形成惯例,在温州,村中的民间纠纷村干部不插手,而由老人协会来处理,相比之下,没有老人协会的村庄,村干部最头疼的工作之一往往就是民间纠纷的调解。老人协会调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很强,温州村庄内部各种可能出现的纠纷都在老人协会的调解之列,这不仅可以迅速化解村庄矛盾,而且可以防止村庄矛盾的产生。

  老人协会并不是过去就有,而是改革开放以来产生的新生事物,它不同于建国前以宗族为单位的族老会,而是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和活动的。温州老人协会一般都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几间房子用于打牌,喝茶聊天,也用于老人协会的办公。老人协会设有会长,由选举产生,多为村里有威信的退下来的村干部担任,另外还有1-2个管理员,主要是为老人活动提供服务,比如烧茶倒水,打扫卫生。管理人员也是老人,每月有很少一点报酬,会长报酬有的村有,有的村没有。无论有无报酬,想当会长的人都很多,会长的选任因此竞争激烈。老人协会的成员资格一般是年满60岁,收入来自老人交纳的会费和捐资,村里一般也会视经济收入多少给一些补贴。发达地区的老人协会垄断一些机会来获得收入,温州地区最普遍的是由老人垄断村里的搬运工作,叫“老人搬”,凡是在本村范围的搬运都由老人协会安排老人来做,其搬运价格比较高,有些企业虽不愿让老人搬运,大多会失败。“老人搬”的收入甚是了得,有的“老人搬”最多一年可以有200万元的收入。其中一部分用于老人协会的活动经费,其他付“老人搬”的工资。贫困山区老人协会缺乏获得这种收入的机会,其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捐资。有些老人将做大寿收到的礼金捐给老人协会,高的有1万多元。有些老人协会闲散资金很多,他们不会放在银行吃利息,而是向社会上放贷,放贷当然风险大一些,收入却多得多。有趣的是,虽然老人协会普遍有钱,却从来没有老人抱怨说老人协会的财务有什么问题。相对来说,几乎是每个村庄都有村民抱怨村干部经济不清。

  老人协会除了日常的打牌娱乐,喝茶聊天以外,每年9月9日都会举行盛大的聚餐宴会,这几乎是所有老人都心向往之的节日。有空闲时间,老人协会还可能请来戏班唱戏。老人协会的会长和其他一些活动积极分子不仅维护老年人权益,调解村内民间纠纷,而且配合村干部的工作,特别是在宣传计划生育,创建文明村庄,提倡殡葬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很大。老人协会往往还参与对村财务的监督。

  老人因为年龄较大,一般不再从事主要的生产活动,闲暇很多,老人协会将这些闲暇很多的老人组织起来自娱自乐,使老人的生活变得充实。老人协会开始时是为了维护老人权益而介入到诸如子女不孝、婆媳不和的家庭矛盾的调解之中。老人协会调解家庭矛盾的能力很强,因为老人时间多,工作可以做得很细,老人们又天天在一起,相互议论,不仅形成而且完全主导了村庄的舆论。在村庄范围,主导了强有力的舆论,老人协会还有调解不了的家庭矛盾?而一旦可以调解家庭矛盾,也就自然可以调解村内其它的民间纠纷,这种调解纠纷的能力自然也会出奇地好,以至于村干部在民间纠纷的调解上无事可做。

  老人协会的作用远不止是调解民间纠纷,它还在形成村庄预期方面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村庄预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村民对自己未来的预期,二是村民对村庄生活的预期,稳定预期有利于提高村民的责任感,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因为有了稳定预期,村民会在年轻时就为未来投资,从而形成长远利益,也因为有了稳定预期,村民会考虑全村人的整体利益。短期的个人的经济利益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与短期的个人经济利益同等重要的还有长远和整体利益,这种长远和整体利益的考虑,就为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提供了基础,就为村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提供了基础,就为民主的村级治理提供了基础,也就为增进村庄整体福利提供了基础。在这种可以增进福利的村庄,村民愿意在村里做房子生活,他们年轻时可能不得不外出打工赚取收入,但他们都准备着年老时回村居住。村庄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也是他将来的归属所在,他离不开这个值得他预期的根的所在。就是那些已经搬出村庄外出工作的人们,他们也无法与自己的村庄割断联系,他们的梦中总有村庄的影子。

  正是因为形成了稳定的村庄预期,温州贫因山区的村干部可以在只有极低报酬的情况下尽职尽责地工作。有一个山区贫困乡镇,22个村,主要村干部一年的报酬不过二百元,在2002年的村委会选举中,竟然村村竞选都很激烈。这种现象在温州并非个别。在发达地区私营企业主不惜影响企业生产而竞选村干部,有一个当村长的私营企业主对我说,他每年从村里拿的报酬还不够抽烟,而当村干部每年带来的企业利润损失不低于数十万元,仅仅聘请一个管理人员的年薪就是8万元。还有一个村的村主任对我说,我当村主任图个心安,图将来别人在我儿子面前说“你爸爸还不错,还是为村里做了贡献的”。温州村委会选举竞争普遍激烈,有一种说法叫做“争气不争财”,就是说,当村干部不是为了得到经济上的好处,而是为了争气。村干部“争气”就很好,这些“争气”的村干部比“不争气”的村干部更多治理好村庄的心愿与决心。

  以村为单位的老人协会是建构起来的,这种建构在1980年,大都只是为了老年人的自娱自乐。全国很多地方都建了这样的老人协会,以及其他各种协会理事会如红白喜事理事会,但全国大部分地方的这类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协会理事会都走了过场。温州这个地方具有深厚民间传统的基础,这个地方建立的老人协会与传统相结合,就茂盛地成长起来。苏南的老人协会似乎缺乏象温州一样的传统资源,而更多依赖于村集体的拔款。苏北地区的老人协会得不到村集体的拔款,就发挥不了作用,仅仅留下一个招牌。重要的是拥有传统资源的温州老人协会的有效活动,又大大增加了传统本身的资源量,也就是增加了村庄的社会资本。这样一来,老人协会就越来越向良性的方向发展,村庄治理也就越来越有希望。

  那些缺乏传统民间资源地区的农村呢?老人是很多的,他们的闲暇时间也很多,自娱自乐的事情当然也有,但要形成有组织的活动,就需要有来自外面资源的注入,这个注入资源的数量不一定大,就可以保证老人协会的活动向良性方向发展,而向良性方向发展的老人协会的活动,又会在形成村庄预期,调解村庄矛盾方面发挥作用,村庄的社会资本增加了。良性村级治理的希望也会有。

  谁来注入这一笔来自外面的资源?

  写于2002年8月16日

四、村民小组长

  余秋雨《文化苦旅》中的天柱山我也去过,没有到山里去,仅在进山前的大沙河边的两村庄作了一番访谈,很受启发。其中关于村组干部中的组干部即村民小组长的访谈最为有趣。

  风景村再次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姓江,他说税费改革以后,村干部的报酬每年可以达到5000元以上,有了保障,但村民小组长是没有报酬的,至多一年有100-200元的误工补贴。村民小组长不是可要可不要,而是非要不可的。村民小组长不仅要协助乡村干部办理各种上面交办下来的事情,比如协助收取税费和计划生育,而且需要处理大量村民小组内的事务,诸如维修水利,调解纠纷,甚至主持办理红白喜事等等。我想村民小组长这种没有报酬却有很多麻烦事的职务,一定不会有人愿当。江主任说,听说有的村因为没有人愿当村民小组长而抓阉轮流当,一户一年或半年,但这种情况在他们村并不存在,不仅不存在,而且村民还很愿意当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也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

  我很奇怪竟会有这样的事情。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族族长是不拿报酬却又管事的人,天柱山的村民小组长似乎与宗族族长有些相似,然而,村民小组分明又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队转化而来,是国家政权向下延伸的行政建制的产物,这种行政建制的产物未必也会草根到与地方传统洽合吗?

  不仅村民小组长,而且村民代表也显得重要。一个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很自豪地说自己从人民公社解体以来就是村民代表,相当于原来队委会的成员。我很奇怪天柱事的村民代表怎么会在人民公社一解体就有。他说人民公社时选举生产队长和队委会,每年一选,生产队长每年较一般村民多记十几个或几十个误工,队委会成员也有几个到十几个误工。人民公社解体以后,生产队变为村民小组,队委会是不需要了,村民小组长还是要的。村民小组长有时事情也多,特别是涉及到村民小组集体利益的事情,必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之前,村民小组长必须找几个在本组内有威望和影响的人共同商量决策,起码这些人可以为村民小组长作证说他办事情时没有谋私。村民小组长找去商量事情的这些有些威望和影响的村民,就是他说的自然而然的村民代表。这个很自豪的村民代表自1980年代开始一直参加组长决策。1999年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对村民代表的选任作了规定,这位一直是由组长找去的自然而然的村民代表被选为本组的两个发了代表证的正式代表。这些正式的和以前那些自然的村民代表与村民小组长一道来商量村民小组的大小事情,代表村民小组来处理村民小组的产权,兴修村民小组的水利和道路,以及有时还商量村民小组困难户的生活、困难户的申报和红白事的操办。前不久,这个自豪的村民代表与本组组长和另一个村民代表商量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将村民小组的沙场以4000元作价卖给外地经营户经营,整个谈判都是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一起与经营户进行。

  问题是为什么天柱山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热心于这些无酬的义务劳动。风景村江主任以村民小组长操办红白喜事为例说,这可能是村民小组长感到了荣誉。他举例说,他的外婆去逝后,村民小组长安排了整个丧事,三天没有休息,办事认真负责,根本未得好处。办丧事比较麻烦,且需要相当人力,村民小组长要安排通知亲友,安排管帐人员,安排购物和酒席的档次,安排做饭烧菜勤杂人员,安排经堂人员,安排挖坟抬重等等。办婚礼相对容易些,村民小组长的参与程度较丧事为轻。有些村民小组长在安排红白事时并不处于最核心的位置,一些关键环节需要由德高望重的老人出面,但整个过程离不开村民小组长。在离天柱山很远的另一个乡镇访谈,村民小组长参与红白事的情况与天柱山没有不同。

  风景村的江主任还说,据他观察,村民小组长参与红白事如此频繁而深入,是1990年代以来的新现象,在1980年代还是很少的。1980年代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还在,宗族组织似乎恢复得有力,特别是办丧事,大都由本宗族德高望重的老人出面主持,到了1990年代,宗族似乎再次弱了下去,村民小组内人情循环的惯例仍在,特别如办丧事这类需要相当人力的大事,就必须有一个有权威的人来主持。在宗族衰落的同时,老年人的地位越来越边缘化,德高望重说话算数的老人很难找了,而红白事等需要大量人力协作的事情需要有人出头召集,村民小组长自然要负起这个责来。

  村民小组长主持红白事是不需要事主支付报酬的,当然他会在主事期间在事主家吃喝。他还要上人情。红白事特别是丧事是村庄的大事,也一直是民间的事情。这类事情自1990年代以来,因为传统宗族的衰落,而发生了主事者由传统人物向行政建制负责人转移,但这种转移并未造成这些事务的行政化,也未支付报酬,仍然用民间的办法来解决了。其实,以前诸如民间纠纷的调解,村庄道德的维护和村庄治安的保持也都是民间的,只是现在这些民间的东西越来越不能在民间办理下去而需要行政来插手其中。

  这些民间的事情,乡镇是不很知道的。与风景村所在天柱山镇的领导讨论村民小组长的作用时,他们大都认为村民小组长在红白事中不起作用。“红白事是宗族的事情,与村民小组长有什么关系呢?”甚至一些村干部也没有注意到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丧事是由村民小组长来主持或至少离不开村民小组长这一趋势。在与村民和村民代表座谈时,他们似乎也认为村民小组长没有什么作用。然而,一旦让他们仔细想村民小组长在诸如办红白事上的作用,他们都说,是的,村民小组离不开一个出头的人来主持事情。村民小组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人情单位、生活单位,是一个真正的熟人社会,离开村民小组这个熟人社会,村庄的生活组织不起来,民间力量也就失去了基础。

  回到前面的为什么,之所以还有人愿在无酬的情况下当村民小组长乃至村民代表,不是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多少经济上的好处,而是他们在诸如主持红白事中与事主深刻的情感与人情的交换,这种交换带来了村民小组长的威信、尊严和体面,他们获得了文化上的优势。正是这些为乡镇甚至为村干部所忽视了的无痕的民间交换,构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也构成了当前一些地区村庄秩序的基础。

  税费改革之后,因为村级经费紧张,很多地区试图通过合村并组和取消村民小组长来节约村级管理费用,这样做能否节约管理费用暂且不论,它会进一步破坏村庄仍然存在的民间资源却是无疑的。在进行政策决策时,如何更为细致地考虑村庄秩序的民间基础,恐怕不可缺少。

  写于2002年5月24日

五、文化与性格

  在湖北荆门调查,发现农村人与人之间的传统联系正在解体,现代联系又未建立起来,由此形成了低度社会关联的村庄类型。低度社会关联村庄,村民缺乏一致行动能力,不仅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无法组织起来,村民的正当权益也得不到保护。明显的如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地痞骚扰村庄十分普遍,老人受到虐待时有所闻,农村非正常死亡率特别是自杀率异乎寻常地高。

  到吉林金村调查,发现金村也如荆门农村一样,传统的人际联系正在解体,现代联系又未建立,是一个典型的低度社会关联村庄。不过金村的村治状况却与荆门农村有着天壤之别,特别在社会治安、村屯建设、邻里关系、尊老爱幼,以及低自杀率方面,做得尤其地好。从农民负担方面看,金村农民负担也很轻,金村所在乡竟然一直没有开征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这两项荆门农民最为不满却无可奈何的平摊下来的税收。

  从低自杀率开始讲起比较好。金村是一个3000人的大村,自分田到户以来,全村仅有一个妇女自杀,金村所在乡在最近5年竟无一例自杀事实,自杀率之低可谓惊人。我在荆门一个小山村调查,不足600人的村,分田到户以来,竟先后有近20人非正常死亡,尤其是老年人和年轻妇女自杀率实在太高。

  自杀与文化和信念的失落有关系。当一个人认为人生是有价值的时候,他不会选择自杀行为。而当一个人不仅生活艰苦,而且感到人生没有价值时,他选择自杀的可能性就大。在江西宗族村庄调查也很少发现自杀事件,原因在于宗族文化和传统信仰(比如信地方神等),使他们觉得人生是有价值和目的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江西宗族村庄超生多育屡禁不绝,计划生育至今仍是地方政府最为头痛的事情。而荆门农村和金村这类缺乏记忆村庄,人们已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想通了。看穿了。生一个养一个尽一尽做人的义务,生男生女都一样。就很少有超生多育的事情发生。据说山东齐鲁文化与江西的宗族文化很不相同,但都追求精神层面的生活,关心终极价值的实现,这种文化对村治的影响,很有研究的必要。荆门和金村这类缺乏传统的村庄就与那些有文化村庄大为不同。

  问题在于,同样为缺乏记忆或传统断裂的村庄,金村为什么自杀率如此之低?金村所在乡派出所所长分析说,东北人的性格直爽,有话不闷在心里而直接讲出来,可能是金村所在乡自杀率低的原因。此话很有道理。金村经济虽然不很富裕,但温饱问题早已解决,因为生活困窘而自杀的原因基本上没有。东北人性格外向,有话直说,为人仗义,脾气强悍以及不善诡计的个性,使他们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磨擦和压力,很快就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唠叨释放出来。金村人习惯聊天,他们见面习惯说“唠唠嗑”,就是聊聊天的意思。东北有漫长而严寒的冬天,野外作业是不可能了,做什么?大家就围坐在坑上“唠唠嗑”。在金村调查,发现每个村民都是“唠嗑”的好手,也有表演的天才。难怪东北出了那么多演小品的天才。

  与东北外向性格相反,荆门农村善于聊天的村民是不多的,内向的性格让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郁闷无法释放出来,这种越积越多的郁闷,便借一个一个特殊的机会爆发。尤其是荆门农村年轻妇女自杀率特高,他们内向性格造成的内心郁闷长期无法排解,而在有些特殊经济的困难或偶然吵架时,一死了之。

  金村所在乡派出所所长打比方说,他总是看到报纸上讲关内二、三个歹徒将一车旅客洗劫一空的报道。他说这种事情在关外极少发生,原因是,东北人性格直爽,他们面对歹徒洗劫时,不甘受辱,而会反抗。一人反抗,其他人都上,二、三个歹徒如何可以将一车人洗劫一空?而在关内,每个旅客都在算计自己反抗时别人会不会跟上,会不会自己吃了亏。每个人都如此算计,最终让一车互不相识的旅客成为毫无组织和能力的原子,而被歹徒洗劫。

  性格直爽的人讲究原则,什么事情都放在桌面上说。在荆门农村调查,所有人包括村民和乡村干部,都认为农民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但上报人均纯收入大都在3000元以上。金村较一般荆门农村要富裕,上报农民人均纯收入2200元,村民和乡村干部都认为这个数字比较合乎实际。上报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密切,因为中央规定三提五统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荆门为了多向农民提取三提五统款,而大大地虚报了农民人均纯收入。金村所在县乡政府当然也希望多向农民提取三提五统款,但他们知道,过高虚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不会答应,农民会让乡村干部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多少,算不出,农民就认为乡村干部搞了鬼,不仅农民会以此为由拒交税费,而且乡村干部也会为自己说话办事不直率而不好意思,有羞耻感。分税制以后,作为地方税种的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归地方政府征收使用。在荆门和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都是大大高于实际税率且事实上都是按人头征税的。按人头征收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征税成本,但人头征税不仅税负不公,而且往往严重超过农民应缴税收数额,比如我在荆门农村调查,大多数村并无农业特产,却每年都按人头摊越来越多的农业特产税,且农业税不减免。屠宰税更是高达一户数十元近百元,相当于每户一年要杀10头猪自食这样荒谬的程度。农民知道这样的收税不合理,乡村干部也知道,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天天播,农民还会不知道?但他们至今还如此收税。农民气愤不平,都认为是没有办法的事,认命而已。乡村干部面对农民的气愤不平,并无心理上的障碍:管它合不合政策,反正上面安排这样收,我就这样收了,无理可讲。内向而认命的农民说,这样收税又不是针对我一个人,别人交得起我就交得起。乡村干部也是如此对愤恨不平的农民讲,这又不是针对你一户的,何必气愤。这种极不合理且村民和乡村干部都知道不合理的事情,因为面对所有农户,而成为农民认可的理由,成为一直延续至今近10年的事实。

  金村农民负担较荆门低一倍还多。构成荆门农民负担重要部分的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金村所在乡竟没有开征。乡财政所所长讲,他们乡财政极为困难,但开征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并不合算。他举例说,全乡共有5000多农户,以每户一年杀一头猪,每头猪征收5元屠宰税计算,全年可征收不足3万元屠宰税。因为屠宰税是据实征收的,要一户一户统计农民杀猪的头数并征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成本很可能会高于3万元。再以农业特产税为例,征收特产税,就要减去农业税,虽然特产税税率高于农业税,但据实征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之高,远远抵消了征收特产税高出的那一点收益。金村所在乡财政所长的话是有道理的,不过,他为什么不想到按户平摊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将之变为人头税且大大提高税率呢?我相信,不是财政所长没有想到如此征收,而是知道,以东北人直爽豪侠的性格,这样明目张胆违反中央政策的土政策很难实施下去。性格豪侠的东北村民不会因为不是专门针对自己的不公而忍声吞气,他们针对一切不公正而抗议和上访。这样,乡村干部在每户村民那里征收这种明显违背中央政策的税费时,都会遇到巨大阻力,而致征收成本高到难以承受,从而无法开征这两项税收。且性格同样直爽的乡村干部如何向村民解释这种明显不合理的收税?他们会如关内乡村干部那里对村民讲:“又不是专门针对你的收税,你何必计较”这种不讲道理的理由吗?应该不会。

六、动员与分配

  如果将村民自治看作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一定不要以为所有村庄的民主表达形式都是一个样子。具体来说,在当前的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中,我们可以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村民自治形式,一种是村集体掌握着大量资源特别是经济资源的村级治理,可以称之为分配型村治,一种是村集体缺乏资源的治理,可以称之为动员型村治。

  将村民自治作以上两分,源于对两种不同类型村庄的调查。1996年在湖北姚周村调查,当时的村支书说,他每年都主持召开1—2次一事一议的村民议事会,参加议事会的人包括村组干部、全村党员和一些他认为重要的指定的村民代表。这些指定的村民代表中,既有反对者,又有赞成者,但都是有头脑、喜欢议论且在村中有一定影响的人。这种一事一议的村民议事会对于解决重大疑难村务特别是向村民收费,效果很好。指定的村民代表也十分愿意参加议事会的讨论,认为参加这种讨论是村干部看得起自己,即使是反对者,也愿意在议事会上心平气和地讲清道理。这样一来,村民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因为吸纳了村中有影响的关键人物的意见,在村中实施的阻力较小。村政因为民主议事会这样一种并不规范的民主制度,而变得容易多了。

  后来在荆门农村访谈了40多位村支部书记,发现姚周村支书召开一事一议的村民议事会的办法,是一些有经验的村支书的治村法宝。有一个村支书甚至在1980年代初就用这种办法来进行重大村务的决策。这种村民议事会,因为代表是指定的,随意性很大,每次会议的参加者可能都不一样。这种会议也不会用表决的办法来通过决定。有反对意见,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很多人,就有讨论、说理、协商、妥协,直到所有人一致通过了这个决定。

  本来以为村务决策都需要达成一致协议,温州市郊双桥村的调查改变了我的看法。双桥村是一个相当发达的村,本村只有1000多村民,却有超过2万人的外来打工者。双桥村的女支书是村经济繁荣的功臣,也是全国、省、市各级劳模。2000年双桥村却为买村办公大楼闹得不可开交。事情是这样的,在双桥村中心地段,建有一栋五层的相当漂亮的大楼,村两委班子多次研究认为,这栋大楼随着地价的上涨,市值会快速上涨,而决定将这栋大楼买下来做村办公大楼。因为认为大楼会增值是决定买楼的关键,这种买楼的事情就不应该在大范围内讨论,不然不好与大楼所有者谈价。村两委班子决定下来后,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即分期付款将大楼买了下来。不久,一些村民听说村里买的大楼有支书哥哥的股份,认为买大楼的背后有经济问题,而上访告状。上级下来调查此事,女支书被隔离审查很长一段时间。上级调查的结果,是村干部没有经济贪污的问题,买大楼的决策也是对的,因为到2001年大楼市值已上涨数百万元之多。唯一的问题是如此重大的决策没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女支书放出来后,还是当书记。她对我们诉苦说,我们村这么大的集体资产,投资时当然需要作商业保密,在两委班子的会议上还可以保密,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一讨论,还能保什么密?说是说,女支书自买大楼风波后,一下子重视起村民代表会议来,仅2000年下半年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10次之多,2001年上半年同样如此。事事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规范的会议记录,进行会议表决,让参加会议的代表在表决结果上签名,等等。如此一来,村务决策经过了完全合法的决策程序,责任就不再由支书个人承担。

  双桥村的例子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发达的农村地区调查,大都可以发现完善的档案制度,完整的会议记录,规范的决策机制。比较双桥村与姚周村,可以清晰地看到,姚周村村级治理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通过民主的办法,将掌握在村民手中的资源提取出来,用于举办村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虽然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于每个村民都有好处,却并非每个村民都愿意出钱出力。村干部将村中有影响力的村民集中在一起讨论,特别是通过这种讨论,让反对者摆事实,讲道理,最后形成妥协后的村务决定,这样的决定因为村中有影响村民的支持(反对者不再反对),而得以实施。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等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村庄资源动员能力,以办好村中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的村级治理制度,就是一种“动员型村治”制度。这种制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是村务的决策,而是村务决策的实施。在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有求于村民而不是村民有求于村干部的中西部地区的大多数农村,动员是其村治的主要特征。

  与动员型村治相反的是双桥村的村治类型。双桥村因村集体掌握有大量经济资源,而不需要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在村务办理的过程中,村干部并不需要村民的人财物支持,他们就可以凭村集体掌握的资源把事情办好。双桥村的问题是需要由村民来决策,是村务决策是否合法。因此,双桥村的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关注的焦点,不是村务决策的实施,而是村务决策本身的合法性。只要村务决策合法,事情总可以办好。合法的决策不需要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妥协也没有理由。因此,在村民代表会议中,强调会议表决和少数服从多数,就理所当然。村庄决策可以不顾少数村民反对与抗议的声音。有了多数人决定的尚方宝剑,村干部就不再承担决策不合法的责任,他可以大胆地去实施这些决策所勾画出来的村治蓝图。也因此,我们可以在诸如双桥村一类村庄看到,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出嫁或招婿的女儿一律不再享受村民福利,而完全不顾少数村民激烈的抗议。

  构成动员型村治和分配型村治的核心不同是村集体占有资源的不同。较多的村集体资源不仅减少了办理村务时向村民提取资源的需要,而且提供了村庄大多数人压制少数村民的手段。在这种村庄,起决定作用的是村庄决策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规范的形式民主以及漠视反对者声音的基础上。较少集体资源村庄的情况相反,在这些村庄中,真正决定村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状况的,不是形成决策,而是如何可以将决策顺利实施。决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反对者,协商且一致通过村务决策,以及实质民主的基础上。

  写于2001年8月19日。

七、少数人决定

  村民自治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民主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决定。原以为村民自治也是多数人决定,到农村调查时间一长,就发现现实比单纯的多数人决定复杂一些。举例来说,有一次旁听黛村6组讨论税费分摊合同方案的户主会,会议由6组长主持,为了慎重,承包6组的村妇女主任将村支书等人请来参加会议。组长讲了一通有话好好说的道理,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将税费分摊方案分解为9个具体问题,然后一一提出讨论。不巧的是,因为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涉及到某个村民的利益,而争论不休。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引起一个或一些村民的不满与愤怒。讨论到第二个问题,有3个反对者拂袖而去,讨论到第三个问题,又有2个不满的村民离去。每一个具体问题引起一些村民离去,讨论的问题没有过半,参加会议的多数村民就已经走掉了,最后剩下几个村组干部。组长发愁地说:每次开会都开不下去,怎么办?

  怎么办?民主协商的办法看来不通。参加会议的村会计说,会开不成,未必不算合同?惩都要惩下去的。意思是税费分摊的办法由村组定下来后强制分解到户。

  村民小组的情况如此,村里的情况也是如此。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若有一、二个村民代表反对村里的决定,这些决定很可能就面临破产的命运。尤其是在村里的决定需要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时,反对决定的村民就会拒绝交纳分摊到他名下的费用。有一个村支部书记对我讲,现在农村的决策,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一致通过的,才可以实施下去。他们村里的决策,极少采用表决的办法,而是以协商的办法进行的。换句话说,一件涉及到全村所有村民利益的公共工程,假若有少数几个反对者,他们往往可以成功地阻止村庄公共工程决策的实施。这种不是通过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少数反对者即可以阻止协商达成关于村庄公共工程决策的现象,即是村级治理的少数人决定。

  少数人决定是村级治理中的普遍现象。构成少数人决定的理由,大致有以下一些:第一,村民自治是社会民主的一种形式,不具有暴力工具作为后盾,因此,村务决策中的多数原则需要在实施中获得足够支持,才可以施行下去;第二,村庄公共工程往往需要向村民提取人、财、物资源,在缺乏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反对公共工程决策的村民可以轻易拒绝这种提取,这会带来其他村民的跟进。

  换句话说,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看来不是形成多数人决定的问题,而是如何让少数反对者服从多数人的决定,及反对者是否会服从多数人的决定。

  构成少数反对者服从和顺应村中大多数人意愿的力量大致有三种:一是村庄舆论压力;二是村干部个人的才干、魄力或强悍。善于说理的村干部更有能力将村民大多数人作出的决定变成全村村民的决定,强悍的村干部则让反对派因为害怕而不得不顺应多数人的意愿;三是村集体占有经济资源和其它资源的数量与质量。较多的村集体资源不仅可以减少举办村中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时对村民的依赖,而且增加了村干部奖惩村民的能力。

  当前的农村,因为人口流动和迅速变迁,村庄舆论大多解体,大多数村民的意愿构不成对少数村民的足够压力。而中国庞大的农业人口和农村的普遍贫困化,造成大多数村集体不仅缺乏经济资源,而且缺乏可以控制村民的其它资源诸如文化和政治资源。村干部的个人魄力在有些时候可以抑制村中反对派的意愿,但他们似乎缺乏为村里的公共事务动用自己私人资源的理由。因此之故,在一些村庄,虽然所有村民都可以从修路架桥中获得好处,但他们无法阻止少数反对派的反对,而使得村庄决策不能达成,达成的决定也无法实施。其后果是村庄道路破败,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无人过问,村级治理处于无序之中。

  但在一些传统文化力量较强,村庄舆论较为有力的村庄,或在那些村集体掌握有大量经济资源的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通过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抑制住少数反对派的反对。而当少数本来反对村庄公共事务决策的村民发现自己只是少数后,他们知道自己的反对无效,他们便以沉默和顺应来对待大多数人所赞同的村务决策。这两种类型的村庄都是多数人专制的村庄。这种村庄在当前中国农村的数量不是很多。

  占中国农村最多数的,是前述少数人决定的村庄,这种村庄的治理中,如果出现一个有魅力的村庄能人来主持村政,他坚决地将某一项于全体村民有益的诸如公共工程建设的决策实施下去,村民又都可以从中得到好处,他就有了进一步抑制村庄少数反对者和实施更多村庄决策的理由。而每一件新的可以为村民带好处的公共工程决策的实施,都可以进一步增加这个能人的魅力,村庄的动员能力日渐增强,村庄秩序也日渐获得。但若是少数反对者成功地阻止住了一件有益于全体村民的决策的实施,就会影响村民集体合作的信心,并强化少数反对者对自己反对能力的信心。这种情况下,一个能人型的村政主持者,也无法阻止民主与村庄秩序的负反馈。

  在舆论压力不足,村集体经济薄弱的这种最大多数村庄,抑制少数人决定并达成公共决策实施下去的办法,是选出魅力型的村庄领袖来。但是,魅力型的村庄领袖在既无法获得文化价值(与舆论有关),又无法获得较多经济收入(与村集体经济有关)的情况下,他为什么要为村庄的公益而牺牲他与少数反对派村民的私人关系呢?

  写于2001年8月18日

八、富裕村的麻烦

  山东微山县的欢城镇盛产优质煤,一些大中型的国有煤矿建在这里,地下挖煤破坏了地上的水利,种庄稼的农民因此可以有些经济上的补偿。因为建有多家大中型煤矿,欢城镇的小城镇建设很有模样,据说已列为山东省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得好,镇边上村的土地就值钱,这些村就有了因为土地升值而带来的收益。欢城镇李村就是镇边上的一个村,每年可以从煤矿得到60万元的补偿款,还可以得到土地升值的好处,这样的村当然是富裕村了。

  李村不仅是富裕村,而且有民主选举的制度。1999年村委会选举是真正透明公开的选举,村民公认正直且能干的老崔被村民高票选为村委会主任。我见过老崔,这是一个真正好人品有能力的人,他申请过国家专利,他改良的甘薯种至今仍供应周边省市的农民,甚至日本和韩国也有人来找他要这种改良的甘薯品种。他不谋私到了嫉恶如仇的地步,他对法律政策之熟悉,可能超过了专门研究的学者。他当过兵,在部队入了党。这个高票当选的正直且有能力的村委会主任应该可以很好地治理这个富裕的李村了。

  很遗憾,从1999年至2002年,老崔当了三年村委会主任,并未能治理好富裕的李村,不仅未能治好村,老崔在2002年举行的村委会预选中的得票也不理想。能否在接下来的村委会选举中当选,老崔自己也没了把握。至于此前的村支部选举,老崔虽然是党员,他也一如既往,连个支部委员也未选上。

  老崔选不上村支部委员是他早就清楚的事情,他从来没有指望自己可以从全村党员中得到支持,因为80%党员的人品不好。老崔关心的是由全村村民选举的村委会。因为村民是关心自己利益的,他们都希望选出一个正直且有能力的人来为他们说话服务办事情。问题是何以三年以前高票当选的崔主任竟然担心自己不能在村委会主任职上连任。

  关键是富裕村和真实的民主选举这两者的结合。老崔解释自己不能得到村中党员支持时,他说是因为大部分党员人品不好,这种解释对于他们村来说或是对的。问题是为什么大部分党员的人品会不好?相对全村一千多村民来说,10多位党员的数量是很少的,也如村委会民主选举一样,村支部向来是由村党员大会选举村支部委会,再由村支部委员推选产生村支部书记。之所以村中党员都不选举老崔为村支部委员,老崔也知道自己不可能选为村支部委员,并不是村中党员不认可老崔的能力,也不是他们不认为老崔这个人不公正正直。恰恰是老崔公正正直嫉恶如恶的人品性格,使老崔失去了被李村党员信任的前提。道理很简单,10多位党员相对于一千多村民是一个很小的群体,这个群体希望选出来的村支部委员和村支部书记可以从富裕的村集体收入中得到一些一般村民得不到的好处,他们这些希望自从李村富裕以后一直都得到了满足,他们没有理由去选老崔这样一个准备将村集体收入公平分配到全村村民的人上来当村支部委员甚或村支部书记。而那些被村中党员选举出来的村支部委员和村支部书记或许不如老崔有能力,也不如崔正直公正,但他们可以从富裕的村集体收入中均出一些特别的好处给村中党员,他们也就没有理由不被村中党员继续选为村支部委员或村支部书记。老崔说村中大部分党员人品不好,并不是这些党员人品生来就不好,而是富裕的村集体收入使然。

  党员因为人数少,而可以从一千多村民之上得到好处。村民人数多,他们不可能从那些无能且人品不好的村干部中获得好处,他们当然希望选出有能力且正直的村干部来。问题是老崔在村委会主任预选中的得票不理想,老崔担心村民也要抛弃他了。为什么会是如此结果?

  同样是富裕的村集体收入使然。村民一千多人是分层次的,其中一些人较普通村民更有影响他人的能力,也比一般村民更精于村中事务,精于策划村中事务。这些人成为村庄精英。能干且正直的老崔想要在村委会选举乃至村级治理中获胜,他就需要有这些村庄精英的支持。

  如果没有富裕的村集体收入,老崔在与村党支部书记为首的村支部的竞争中,是可以凭借个人的人格魄力来征服村庄精英并获得他们的得力支持的。到目前为止,老崔仍然获得了一些村庄精英的支持。问题是老崔正在失去大部分村庄精英的支持,而以村支书为首的村支部正在获得越来越多村庄精英的支持。村支部可以获得越来越多村庄精英支持的原因在于村里有钱,且村支部书记敢于向支持他的村庄精英许诺各种经济的和其他的利益,他的这些许诺有着强大的物质保证。村支书可以邀请村庄精英来商量村中事情,商量如何将老崔的村委会主任选掉而将另一个好关系的人选上去。老崔当然也可以邀请村庄精英来家里商量如何可以保证自己一派继续当选村委会主任,但老崔必须对村民负责,他公开说自己的财务必须透明公开,他正直的特别是嫉恶如仇的品性不允许他向村庄精英许诺给他们以特殊的利益,他甚至不愿用村集体收入请这些到他家里商量事情的村庄精英吃一顿饭,他自己家的经济条件不很好,又不能经常地请人在自己家里吃饭,也就不能经常地请人到自己家里商量事情。

  当村里经济收入巨大而村集体又有巨大的收入分配权时,敢于许诺且不愿公开村里财务收支的村支部书记便大批地获得村庄精英。老崔发现以前支持自己的一些人陆续离开了自己,甚至是出卖了自己,因为跟着他得不到什么好处。老崔因此直接与村民互动,不再经过村庄精英这个层次。老崔与村民直接互动的办法主要有二,一是通过将村中事情写成文字,复印后到处张贴,二是通过村里广播征求村民意见。每个月老崔几乎都会张贴一些复印的文字,也会通过广播来宣布村委会主任的决定。他还十分希望召开村民会议而不是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中很多人都使坏,希望得到个人私利,这样的会议不能形成老崔希望给全体村民好处的决定。村民会议是全体村民参加的会议,这样的会议上正义一方容易占据上风。老崔还发明了一个好的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就是每年搞一次村民对在任村干部的评议,凡是村民评议中信任得票不过半的村干部自动免职。在2002年前的一次评议中,村中五个干部,只有村支书和老崔勉强过半。村中也就只剩下村支书和老崔这个村委会主任两个村干部。

  老崔试图越过村庄精英来直接与村民互动的做法进一步疏远了与村庄精英尤其是与一般村干部的关系,村中各种对老崔不利的言论都出来了。不断地有人找老崔打架,也不断有人骂老崔。老崔说现在村里有1/3的村民是铁定心来支持他的,这些人都是村中的弱者,小姓。他们普遍担心这次村委会选举中老崔落选了会对他们造成损失,被打击报复。崔姓是村中大姓,但崔姓的大多数人都反对他。村中还有1/3的村民是铁定心支持村支书的,这些人大都有村庄精英的背景。村中还有1/3的村民五心不定,既希望得到村庄特别好处,又希望村干部公平待人。

  老崔能否当选村委会主任看来还真是一个问题。而这一切又都缘自村集体的富裕。看来民主与富裕结合起来,也有麻烦的时候。

  写于2002年5月25日

九、村庄精英的谱系

  考察村庄,不能不考察村庄精英。所谓村庄精英,就是村中掌握优势资源的那些人,因为掌握优势资源,而在村务决定和村庄生活中,具有较一般村民大的影响。不理解村庄精英的状况,很难理解村庄的运作与治理。

  我和仝志辉曾将村庄精英进行两分,一是体制内的村组干部,称之为体制精英,一是体制外的村庄精英,称之为非体制精英。村庄治理的状况往往为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的关系状况所决定。樊平对体制内精英进行过两分,一是代表自上而下的体制性权力的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二是代表自下而上内生性权力的村委会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他认为处理好体制性权力和内生性权力,对于农村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孙龙“体制吸纳社会模式”则试图说明,村民自治制度正是通过将体制外的精英及他们的意见通过制度性办法(主要是村委会选举和村民代表会议)吸纳到体制之内,使村庄治理得以改善。此外,吴毅通过对村庄无政治村民的考察,说明村庄事务的决定权大都掌握在村庄精英手中,金太军则系统考察了体制内和体制外各种类型精英的状况。

  应该对当前村庄的精英进行分析。

  从村庄精英在现行组织体制中的位置来看,可以分为体制内的村组干部即体制精英,体制外的村庄精英即非体制精英;从村庄精英在村庄影响力的大小来看,可以分为高大威猛型村庄精英和细小琐碎型村庄精英;从村庄精英在村庄发挥影响所主要借重的资源来看,可以分为经济精英如村中经济能人、个体大户、私营企业老板、种养能手,和非经济精英,如宗族头人、宗教领袖。因为总的来讲经济资源更具现代社会的特征,而被称为现代型精英,非经济精英如宗族头人和宗教领袖更多借用传统作为资源,而被称为传统型精英;从村庄精英主要活动的场所来看,可以分为在村精英与不在村精英;从村庄精英对村庄治理的参与和村庄生活的关注程度来看,可以分为积极精英与消极精英;从村庄精英在乡村之间所持立场来看,可以分为赢利型精英和保护型精英;从村庄精英与政治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政治性精英与非政治性精英。

  在实践中,村庄中的每一个村民都对村庄事务具有影响,特别是推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一人一票原则深刻改变着一般村民在村庄事务决定中的无力感。但在进行理论分析中,不可能具体考察每一个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影响,而在实践中,少数人往往较多数村民具有对村庄事务更多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对于村庄事务具有深刻的无力感,也不关心村务,这些人的投票往往受到村庄少数精英人物鼓动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代表了村庄精英的意志。很多时候,仅仅分析村庄精英的状况,就可以大致判断村庄治理的状况。

  对精英状况的分析,第一步是划分村庄精英的类型。以前对村庄治理的研究,往往忽视了村庄内部精英的结构及不同类型精英之间的关系状况。笼统地说,村庄中的所有村民都是具有某种资源并多少有些影响力的人,这当然不是说所有村民都是村庄精英。村庄精英是指在村庄中拥有相对资源优势,其社会影响力超过一般村民平均影响力的那类村民。超过一般村民平均影响力的人还是太多,又可以划分为几个层次,有的村民在全村范围呼风唤雨,有的村民只能在邻里中发挥影响。当一个村庄有若干在全村范围呼风唤雨的高大威猛的村庄精英时,那些只能在邻里中发挥影响的细小琐碎精英的光辉便被淹没了。而如果具有全村影响的村庄精英人数很少或这样的村庄精英不关心村庄事务,那些只能在邻里中发挥影响的精英便出来竞争村庄舆论,主导村务决定。

  细小琐碎的村庄精英一定人数众多。人数众多的村庄精英不能达成关于村级治理的共识。这些人进入体制内,成为体制精英之后,他们缺乏与村庄其他精英谈判的足够影响力,他们的威信与能力时时受到同样细小琐碎的非体制精英的挑战。不能进入体制内的非体制精英们谁也不会服气谁。相互不服气的非体制精英之间的竞争,会为体制精英提供发挥影响力的机会,若体制资源较为丰富,那些只是因为某种偶然机会成为体制精英的人变得强大起来,细小琐碎的非体制精英被这个强大起来的体制精英分化收买。

  在那些具有高大威猛精英的村庄,村级治理因为只是少数具有全村影响人的博弈,而变得容易起来。乡镇若能够成功地将高大威猛的村庄精英纳入体制之内,且通过体制性或人际联系的办法将进入体制的村庄精英套住,这些村庄精英会成为乡镇在村一级良好的代理人。乡镇最容易套住的那种高大威猛的村庄精英,是经济精英与现代精英。传统的面向村庄的高大威猛的体制精英更关心村民对自己的好评,也更愿意做村民的当家人。这些传统的村庄体制精英若能够抵制乡镇的诱惑,他会获得村民好评并变得更加强大。他若不能抵制这种诱惑,他可能会失去相当部分在村庄的影响力。

  村庄选举强化了村庄精英之间的互动和村庄精英与村民之间的互动。而村庄精英之间的互动和村庄精英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尤其是村庄精英之间的互动,也决定了村庄选举。在村庄选举中,那些密集了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经济资源的村庄精英,很容易左右选举的结果。要么这些人自己当选,要么他们支持的人当选。但是,如果具有大的影响力的村庄精英是分裂的,则村庄选举可能演变成为村庄两个精英集团及其影响之下村民的角力,这就形成了激烈竞选的场面。

  现在村级治理的问题在于,革命运动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冲击,造成了村庄传统的解体,那些传统型的村庄精英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失去影响力。竞争于村庄的大多是些希望从村庄获取经济好处的经济精英。而国家目前明显偏向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方略,使得村庄越来越衰败,在村庄竞争的经济精英越来越感到无利可图,从而开始退出村庄竞争。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越是有影响的村庄精英在村竞争的机会成本越高,就越早退出村庄竞争。最后,竞争于村庄的,都是些缺乏影响的普通人,最多还有一些凭借身体暴力的村庄地痞。村庄竞争缺乏精英,村庄治理就容易陷入无序。在无序的状态下,任何良好的制度设计都没有意义。这是当前村庄治理中普遍存在却十分麻烦的事情。

  写于2001年11月15日

十、村民上访的理由

  有两种类型的农民上访,一是针对县乡政府等村庄之外力量的上访,一是针对村组干部的上访。这两类上访十分不同,发生的区域和产生的理由以及行动的方式都不同。从有关报道来看,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发生农民针对村干部上访的例子较多,江西、浙江等省发生针对县乡政府上访的例子较多。前不久到安徽阜阳调查,一个镇竟有80%的村发生过针对村干部的群体上访事件。一个五十多岁情绪激烈的上访农民冷静地说,到上面上访,4-7人是小组上访,10人以上是围攻政府。围攻政府是不对的,他们每次上访都在4-7人之间。

  出现针对村干部的村民上访,尤其一个地方竟有80%的村出现这种情况,足以说明这个地方干群关系的紧张。有两种不同的干群关系,一是村民与村庄之外国家干部的关系,一是村民与村干部的关系。村民与村干部关系不好,以至于出现村民的群体上访,至少说明村庄已经失去了自我调解冲突的能力,而不得不到村庄之外寻求调解或解决冲突的力量。村庄冲突发展到不能自我调解的地步,或是有一个巨大的利益等待分配或正在分配,所有希望得到利益的村民都来竞争,面红耳赤以至拳脚相向。这类村庄大多集中在那些得到产权不明收益的城郊地区和经济发达引起土地增值的沿海地区,或是强村庄社会关联业已解体,村庄舆论和道德面子都失去调解本来不严重的村庄冲突的功能,以至这些细小琐碎的冲突积累起来成为导致村庄分裂的力量。

  在江西宗族农村调查,很少发现农民针对村干部的群体上访,因为江西宗族村庄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解矛盾的能力,在村生活的村干部不敢冒着被村庄舆论唾骂的危险去为上级办事情,也不敢过于张扬地为自己捞取利益。村民不用群体上访,就可以调用村庄舆论让那些他们不满意的村干部威信扫地,群体上访没有理由。在湖北荆门一类农村调查,也很少发现针对村干部的群体上访,因为荆门农村“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村民已经原子化,虽然每个村民都深受那些不良村干部的侵害,每个村民却都不愿意上访来得罪村干部,因为“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也就是说,在安徽阜阳发生广泛的农民针对村干部上访的理由,是阜阳农村强有力的宗族力量已经解体,村庄舆论不足以抑制与调解村干部与村民的矛盾,但村民并非如荆门一类农村原子化,而存在一些强有力的小亲族和类似小亲族的村民行动群体,这些村民行动群体在发现村干部不良行为的确凿证据时,敢于且善于到县乡上访,这种上访很容易将在任的村干部告倒。被告倒的村干部们也是有能力的一些人,他们也会组成自己的行动群体,这个行动群体也会寻找新上台村干部的把柄,在可能的时候将他们搞倒。告来搞去,村里分成几派,村级组织也就瘫痪掉了。

  强有力的村民行动群体中最有效的是小亲族,即同一个爷爷的叔伯兄弟们。有众多亲兄弟更好。那些叔伯兄弟或亲兄弟众多的小亲族因为血缘关系近,内部认同感强,组织程度高,而在村庄成为一霸,这些霸道的小亲族会占尽村庄的好处。以小亲族为范例,这类村庄各种拟亲族的、同经历的、共利害的人们可以组织起来成为强有力的行动群体,正是这些行动群体成为村民上访的依托,也成为在任村干部敢于不顾村庄舆论和村民反对而捞取私利的后盾。

  当小亲族正强有力的时候,村庄生育观念就难以改变,因为生了两个儿子的家庭可以在儿子成人之后占尽独子家庭的威风。安徽阜阳小亲族和拟亲族行动群体广泛存在,针对村干部的上访事件众多,农民多生多育的观念就强。江西宗族农村农民的生育观念也强。但在湖北荆门一类农村,当小亲族一类行动群体也已经不再存在之后,农民传统的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在当前的现实遭遇中很容易瓦解,只生一个好,允许在头胎生女孩之后,隔五年再生一胎,也没有多少农民愿意再生第二胎。荆门农村当然不是孤立的一案,至少我在吉林的调查可以说明,在强有力的村民行动群体、针对村干部的群体上访和村民的生育观念之间具有极其密切的联系。当然,我所调查的吉林农村是类似湖北荆门这种“缺乏分层与缺乏记忆”的农村,这类农村正在成为中国农村的大多数。

  农民生育观念容易改变,计划生育工作就好做。计划生育工作好做并不等于诸如湖北荆门一类的农村的情况就会很好。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因为这类农村不仅失去了那些强有力的宗族力量,而且瓦解了小亲族的行动能力,使村干部可以依托上级做任何对村民有害的事情。这些村干部很善良友好且足够能干的话,他们也可以做很多对村民有益的事情。因为没有村民的反对,那些不很友善的村干部借着上级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兴办村办企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的东风,向村民收取各种集资,农民负担越减越重。他们还会满足乡镇向村民各种收税收费的要求,当不能及时找村民收到足够的上缴款项时,他们以高利贷向社会借贷上缴。在这类村庄,村干部借着各种兴办集体事业的机会发了财,而村民因为负担太重而种不起田。不仅如此,这类村庄现在大都有上百万元的债务等着分摊到村民身上。村级债务也与村民群体行动能力有关,江西一个村支书一再担忧说两万元村级债务怎么办,安徽阜阳的一个村支书也担忧说他们村有七万元的巨额村级债务。若他们到诸如湖北荆门一类农村看到村均百万元的村级债务,一定会深感吃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债务?这样的村将来怎么办?其实,这样的村级债务很正常,因为这些村的村干部没有人愿意考虑村庄将来怎么办,“反正我任上三年过得去就行”。若他在任上积蓄了足够的钱,他还可以搬到镇上去住。村民不可能都搬走,但没有群体行动能力的村民们又能怎么样呢?

  针对县乡政府等村庄以外力量的村民群体上访,没有理由在诸如安徽阜阳这类穷且只有小群体行动能力的地区发生,更没有理由在湖北荆门这类穷且连小群体行动能力都已丧失的地区发生。这类群体上访要么有江西宗族村庄一类强有力的行动能力,湖南、福建、广东等省也可能有。要么有巨大的经济好处,如那些城郊或沿海发达地区因为土地增值带来巨额村庄经济利益,值得那些不屑于或不愿意去为蝇头小利而团结起来行动的村民团结起来,与村庄以外的力量以及村庄以内的力量作坚决的斗争。

  村民群体上访当然还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有关,还与村民的性格有关。但应该来说,最有关的还是农民本身所处的组织状态。农民的群体上访、计划生育状况、村级债务以及农民负担等等问题的背后,都有农民组织状况在起着作用。

  写于2002年5月24日

十一、农民抗争的特点

  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80年代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负担相对较轻的阶段,这一阶段农民对政策的满意程度很高,农村干群关系较为融洽。二是1990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趋沉重的阶段,这一阶段农村经济形势很不景气,农民对政策的满意程度大幅下降,农村干群关系较为紧张,这种紧张大多表现为一种情绪,较少大规模、有组织的抗争。仅就当前农民的抗争来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非对抗性。尽管少数地区出现了农民与地方政府较为激烈的冲突,但绝大多数农民抗争都是消极和低组织的非对抗性的抗争,这种抗争的目标是获得经济利益,典型是要求减轻农民负担,清理村组财务。有一些发达地区和城郊农村,农民上访要求补偿集体土地被征用的经济损失。消极抗争比如以拖欠税费抵制负担过重,以不参加村委会或人大代表选举为手段要求上级清理村级财务。低组织性表现为抗争多以个人上访、写匿名信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要求。真正形成群体上访或联名告状的情况并不多见。

  第二,针对乡村两级。1990年以来农民抗争的重要特点是针对乡村两级干部,认为是乡村干部贪污腐败引起农民负担加重或公共工程投资的无效果。中央政策很好,就是乡村干部不执行。在农民抗争中,极少出现针对中央的抗争,农民抗争的依据大多是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李连江称之为“依法抗争”。因为“依法抗争”,农民期望上访寻找清官,或组织起来学习中央文件,并以乡村干部违反中央政策为由,拒绝交纳税费。乡村两级为了完成税费任务或其它达标升级工程,不得不强制向农民征收,征收过程中,乡村干部的粗暴作风往往成为引发农民激烈抗争的导火索。

  第三,区域特点。农民抗争具有明显的区域特点。总的来说,在农民组织程度较高的江西、湖南农村,较低的农民负担就可能引起农民群体性行动,这种群体性行动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而在那些传统组织资源比如宗族解体较为彻底的地区,即使农民负担较重,农民群体行动也不大可能发生,这就会加剧地方政府违规行政的可能性,恶性涉农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比如湖北、河南等省的情况。另一个区域性特点与经济发展程度关系很大。发达地区或城郊农村因为经济发达,土地升值很快,地方政府不需要向农民收取费用,因为农民负担发生的抗争很少。不过,这类发达的城郊农村发生农民抗争的频度远较那些农民负担较重的传统农业型农村为高,其原因多与增值土地收益的分配有关,农民希望通过抗争来较多地占有土地增值的好处。

  第四,限于经济要求。无论是发达的城郊农村还是传统型农业型农村,农民抗争大都局限于经济要求,基本上没有政治性的权利的要求。即使少数地方出现农民为选举权而上访的个案,这些上访的农民也仅局限于“讨个说法”。极少有农民试图通过抗争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

  农民抗争所表现出来的以上特征与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和中央政策有密切关系。具体地说,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存状况用农民自己的话来描述就是“有饭吃没钱花”,“有饭吃”就是当前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全面彻底地解决了吃饭问题。“没钱花”与当前农业人口众多,农业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不足20%的经济结构有关。为了“有钱花”,农民必须外出务工经商,据统计,仅是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近亿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社会精英大量流失。沿海发达地区快速的经济发展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

  从中央政策来看,当前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承包制,使农民可以凭借人均1亩多的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本身的福利功能可能牺牲了劳动生产率,但从中国当前大量过剩农村劳动力来看,这种均分的土地承包制度的整体产出能力很高,且有效保证了农民的最低收入水平,这是当前中国农民可以普遍地解决温饱问题的前提。也因为均分的土地承包制度,使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在经营失败或找不到工作时,可以回到农村种地谋生,流出农村的农民并未与农村割断关系,这是与中国历代流民的无根状完全不同的有根的农民。

  虽然总体来讲,1990年代以来农民负担普遍偏重,但中央一直采取了有限的保护农民的政策,比如自1980年代末以来,仅中央一级就下发20多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这些文件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但抑制了农民负担的恶性膨胀,尤其通过多种渠道对涉农恶性案件的大力度查处,有效制止了地方政府走极端的可能,为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减压阀。近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规范了农民负担,从而有望在相当长时期缓解农民因为经济负担过重而产生的抗争行为。

  展望未来中国农村的状况,因为农业的弱质特性和农民的弱势地位,农村问题将长期存在,农民通过各种形式的抗争来实现自己经济的社会的要求都会存在。不过,总体来说,只要中央继续稳定当前均分的土地承包制度,逐步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农民的抗争行为可能不仅不成为大规模反抗的导火索,反而成为释放农村社会不满,沟通农民与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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