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脂砚斋为宝琴的考证结论是排他的:既然宝琴就是脂砚斋,那么,“红楼”诸女儿,除宝琴外,就不能再有第二个脂砚斋了。既然这样,又何必专挑出湘云说话呢?这是因为“脂砚即湘云说”是周汝昌先生提出来的。周先生曾声明:“平生在红学上,自觉得最为得意而且最重要的一项考证就是……‘脂砚即湘云’”的结论[1](163)。以周老先生在“红学”界的威望,笔者不能攻其说而不声明。现在笔者提出“宝琴说”,虽然绝无意跟周先生争论,事实上却否认了“脂砚即湘云说”。笔者很不情愿这样做,却也没办法:在尊重时贤与学术良心之间,笔者不得不选择后者。
关于史湘云的悲剧真相,笔者已经有专文考论,(见本书内篇之《阴阳意外误湘云》)这里不想重复那些内容,仅沿周先生以脂评证脂砚斋的思路,提些反证。一句话,举凡周先生认为适合“湘云说”的脂评,无一不适合“宝琴说”。因此,周先生举到的所有脂评资料例证,都可以作为“宝琴说”的证据。而有些脂评,周先生认为可以证明“湘云说”,笔者认为不合适,主要原因,是周先生没有弄清楚湘云悲剧的真相。
举例说:
第三十八回,写林黛玉因吃了点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吃口烧酒”,宝玉“便命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己卯、庚辰本此处有脂批:“伤哉,作者犹记矮? 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11](594)[6](874)“合欢花”浸酒可以医治因食蟹而导致的腹疼,黛玉即其例。湘云所嫁若兰,就是因为食蟹不慎“积冷”于“脐间”而致病,废不能人事(不能“合欢”)的,此乃湘云悲剧之症结。如果湘云就是脂砚斋,她能忍心自道“合欢”,直触心灵创伤,却如此客观冷静吗?
第五回《红楼梦十二支》曲,第六支《乐中悲》是说湘云的:“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甲戌本此处有脂批:“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8](第五卷,第十三页)孤立地看,此例很支持“湘云说”:湘云父母早逝,而曲辞云尔,似乎是触到伤心处,所以脂砚斋以“过来人”自道。但是这段脂评也并不完全与“宝琴说”扞格不入,因为宝琴也有类似的遭遇。第五十回薛姨妈介绍宝琴家世,就说“偏第二年他父亲就辞世了,他母亲又是痰症……”她母亲后来如何?薛姨妈的话并没有说完,就被凤姐打断了,听薛姨妈那语气,也是其寿不永的结局。所以重评《石头记》时的宝琴,也是“父母叹双亡”了,只不过不是“襁褓间”而已。而且“过来人”的脂批并非止此一处。看本回《红楼梦十二支》的第十支《聪明累》,是说凤姐的:“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甲戌本此处有眉批:“过来人睹此,宁不放声一哭!”[8](第五卷,第十四页)《聪明累》虽然针对凤姐命运遭际说话,但是如“忽喇喇似大厦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诸语说的情景,大观园众女儿多半是经历过的,都差不多可以说是“过来人”,并不限于湘云,当然也不限于宝琴。再看本回巧姐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甲戌本此处有针对性的双行夹批:“非经历过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8](第五卷,第九页)此处的“过来人”却不大像湘云自道了:湘云论亲,事在第三十一回、三十二回,第四十九回史鼎升了外省大员,史家正处于兴旺时期;而且湘云的悲剧并不在家势兴衰,而在若兰废不能人事,湘云何曾“经历过”“家亡论亲”,怎么能自道“过来人”?而宝琴与梅家的婚事,却是因为薛家“家亡”而成泡影的,以宝琴口吻说与梅家亲事而自言“家亡”,自道“经历过者”,自称“过来人”,才合榫合卯。
第二十六回,写宝玉隔着纱窗跟贾芸打过招呼后,贾芸进门,见宝玉“穿着家常衣服,靸着鞋,倚在床上,拿着本书看。见他进来,将书掷下,早堆着笑立起身来”,甲戌本此处有夹批:“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者。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8](第二十六卷,第五页)湘云与钗、黛都是十二钗正册人物,这句话似乎可以理解为湘云感谢曹雪芹“抬举”,其实不然。试想,钗、黛并为十二钗正册之冠,湘云虽是此册中人,却是落于钗、黛后(湘云排序在钗、黛、元、探之后),是虽“等”(相等)而不“等”,湘云何以这般受宠若惊?且细品此批,倒是超然物外的口气,所以“比作钗、颦等”,反而是“湘云说”的巨大障碍。笔者认为,“比作钗、颦”的脂砚斋,必须具备两方面的优势:其一,她的才貌与“钗、颦等”;其二,她不在“十二钗”之列(包括正、副诸册),而又不低于诸色“十二钗”。而具备这两大优势者,只有宝琴。我们不必费心为宝琴在“十二钗”的某册中找位置,她既然不在正册,那她就不可能在以下诸册中的任何一册占一席之地。试想她能在副册中屈居香菱之下吗(香菱为副册之冠)?她能在又副册中屈居袭、晴之下吗?这么一个才气品貌俱称上品而出身门第不同凡响的女子,不入正册,是何道理?答案很简单,就因为她超脱于“十二钗”,就因为她是脂砚斋!而且,此处脂评反映雪芹称脂砚“老货”,虽然是套用书中语(薛姨妈、黛玉以称“李嬷嬷”,见第八回;宝玉丫头亦称李嬷嬷为“老货”,见第十九回),但是这段脂评却是别有一番心机:“老货”可以别解为古老的钱币(古代称钱曰“货”,王莽篡汉,借复古之名而行改制,还曾经铸过名曰“货布”、“货泉”的铜钱),也就是“青钱”,这就只能用以称宝琴了:只有她抛过一则以“青钱”为底的谜语。所以看似平常的“老货”,竟是脂砚斋——宝琴口吻的验证。
以上仅是举例性质,其他的脂评例证,也可以仿此分析,都能得出“脂砚即宝琴”的结论。总之,脂评口吻每多与湘云经历不合者,却绝无与宝琴经历抵牾者。“湘云说”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