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到美国,满怀悲观”。
胡适的悲观当然是从母国带出去的。在上海新公学之后的阶段,受自身处境和朋友影响,胡适意志消沉,精神颓唐,而且容易感伤。比如,见日出而霜犹未消,胡适便作骚人状:“日淡霜浓可奈何”。无奈何的胡适打起精神,总算考上了庚款,自踏上美国的土地,便融入了一种新文明,这个文明于胡适是陌生的,也是朝气蓬勃的,年轻的胡适感同身受,不知不觉改变了自己的悲观。不仅对于悲观主义“今决不能复作此念矣”,而且在个人的精神意志上,胡适逐步变成了一个进取型的乐观主义者。1914年冬,某一日,“此间忽大风,寒不可挡。风卷积雪,扑面如割”。一个俄国人因未带手套,两手受冻,几乎残废。然而,这样一个悲苦日,独身一人滞他乡,胡适长诗明志,却结穴以“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雪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
“何有哉”的胡适此时何曾有一丝当年“可奈何”的无奈气?
胡适自己认为,去国数年,一个很大的收获,便是自己成了个乐观主义者。其所以如此,胡适自云:“美国人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给了我很好的印象。在这个地方,似乎无一事一物不能由人类智力做得成的。我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数年之间,就逐渐治疗了我少年老成的态度。”说到这里,胡适绕有意趣地谈到他第一次观看足球比赛的情形:
“我第一次去看足球比赛时,我坐在那里以哲学的态度看球赛时的粗暴及狂叫欢呼为乐。而这种狂叫欢呼在我看来,似乎是很不够大学生的尊严的。但是到竞争愈渐激烈,我也就开始领悟到这种热心。随后我偶然回头望见了白了头发的植物学教授劳理先生(Mr W???? W.Rowlee)诚心诚意的在欢呼狂叫,我觉得如是的自惭,以至我不久也就热心的陪着众人欢呼了。”
胡适少时好静不好动,以至五岁时便被周围人笑称为“穈先生”。如今,当年的“穈先生”看到白发教授却像五岁的“穈先生”那样雀跃时,他的心理触动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两种文明的比况,“穈先生”虽然年幼,除了生性,却背负了千年古文明的负担;劳理先生虽然年迈,但他所依傍的那个文明却使他非常年轻。不能说胡适从这时就走向了乐观主义,但这毕竟是向乐观主义捩转的一个契机。身处在美国这种生命力勃发向上的文明形态,胡适的转变并不令人奇怪。1914年春,胡适以《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为题参加康乃尔大学每年一次的“卜朗吟奖赏征文”,该征文由康大某已故教师捐设,面向全校学生,“凡学生作文论卜朗吟之诗文最佳者得之”。这一次,得奖者是胡适,学校给他颁发了五十美元的奖金。因为胡适以外国人的身份获奖,不仅“校中人诧为创见,报章至著为评论”。胡适写信向母亲报喜,也给比他大几岁的族叔兼老友胡近仁谈及,信曰:“去国数年他无所得,惟能随事存乐观之念,无绝望之思。今以为天下无不可为之事,但一息之尚存终回天之有日。去国以来所得仅此一念持献老友。”然后,又持献老友一首他自己最喜爱的卜朗吟临终诗,诗是胡适早先在日记中用楚骚体翻译的:
吾生惟知猛进兮? 未尝却顾而狐疑。
见沉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
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
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
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
受欧美文明的熏陶,胡适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打此以后,胡适终其一生都是个乐观主义者,不仅表现在个人的精神意志上,更表现在他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道路的宏观把握上。1940年代后期,有外国记者称胡适为“不可救药的乐观者”(the incurable optimist)。这个乐观,这个对人生和人类历史的乐观就是在美国养成的。1947年的胡适,在北平做过一次广播讲话。那时的政局,已经有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反转,它对胡适所信奉的英美自由主义已经极为不利。不仅年轻的学生和大批知识分子自觉不自觉地左转而去,就是信奉自由主义的人也对形势抱以悲观。可是,胡适却作了一个明显不合时宜的讲话,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在胡适看来,世界文化的共同趋向,就是“民主的政治制度”。但胡适似乎料到有些人会嘲笑自己,因为,当时时髦的政治制度已经不是英美的民主政治,而是苏俄的“集体专制”。但胡适坚持认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文化的趋向,那民主自由的趋向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目标。一个最明白的方向。最近三十年的反自由,反民主的集体专制的潮流,在我个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波折,一个小小的逆流。我们可以不必因为中间起了这一个三十年的逆流,就抹煞那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大潮流,大方向。”
同样,在一年以后的又一个讲演中,针对更加浓厚的失败主义倾向——有人说“这个输麻将还打什么”,有人甚至叫“胡适之准备作俘虏吧”——胡适依然认为,这“集体专制”的三十年在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历史长流中,“只是一个小反动”,“虽然这两个东西我们无从证明那一个好,依我的看法,民主自由一定得到最后胜利”。
什么是乐观主义,在胡适看来,希望就是乐观主义。“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此邦有一谐报,自命为《生命》,其宣言曰:‘生命所在,希望存焉。’(W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此言是也。……故吾为下一转语曰,‘希望所在,生命存焉’。”
这一转语,将生命附之于希望,再引申一步,将人类的发展命运附之于希望。爝火不息,日月出矣,光华在前,这就是乐观主义。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这样一首台湾校园歌曲,那就是1921年胡适所作的“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种花人,/苞也无一个!/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然而,同样在“希望”的题目下,又同样是在20年代,鲁迅于希望的困顿后,却唱起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希望之歌”:
“希望是甚么?是娼妓:/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你的青春——她就弃掉你。”
??? 这是在“希望”的题目下写出的“绝望”诗章。两个“希望”对比,我们并非无端地说鲁迅是一个悲观主义者,甚至是一个绝望主义者(这同时可参见他对许广平说的“绝望的抗战”)。胡适呢,他的乐观一以贯之,即以上述而论,虽处危变之局,但他本身就是历史暗夜中的希望之爝。在自由主义凋零的深秋却预言它明年春天“花满盆”,这就是典型的胡适之式的乐观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