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板块图书分类品牌系列获奖图书图书专题新书上架编辑推荐作者团队
青萍之印:法文化史十五讲
一部生动好读的法文化史随笔集,以人物与故事为主线,将法律观念置于哲学、神话、文学等多重语境中加以考察,梳理其形成的诸文化要素,展现立体多面的法文化。
ISBN: 9787559899200

出版时间:2026-07-01

定  价:88.00

作  者:孙德鹏 著

责  编:罗诗卉,王小雨
所属板块: 社科学术出版

图书分类: 法律史

读者对象: 大众

上架建议: 法律/法律史
装帧: 精装

开本: 32

字数: 242 (千字)

页数: 352
图书简介

从宙斯的审断到朱熹的诉状如雨,从蒙田的法官阅历到马可·奥勒留的葡萄藤之喻,从城邦的构想到禅学之公案——十五讲法文化史,游走于神话与历史、文学与律法、东方与西方之间。

本书是一部生动好读的法文化史随笔集,以历史人物及经典文本为切入点,在故事中寻味法文化的幽微细节。作者将法律观念置于哲学、神话、文学等多重语境中加以考察,梳理了法律观念形成的诸多文化要素,并以人物与叙事为经纬,揭示了法律观念形成所依托的深层文化土壤与思想源流,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展现法律观念的不同侧面。

作者简介

孙德鹏,1978年生,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清末民国法律史。著有《疲劳的颜色》《满地江湖吾尚在:章太炎与近代中国》《乡下人:沈从文与近代中国》。

图书目录

上编 神话与历史

第一讲 神话学与修补术

第二讲 游戏的人

第三讲 我们如何想像城邦?

第四讲 公案的世界

中编 讲故事的人

第五讲 本雅明

第六讲 雷蒙德·卡佛

第七讲 法官蒙田

第八讲 奥古斯丁的遗产

第九讲 圣方济各的悖论

第十讲 马基雅维利之梦

第十一讲 主薄朱熹

下编 文本的世界

第十二讲 《王阳明年谱长编》读后

第十三讲 《沉思录》读后

第十四讲 《脚注》中的箴言与律法

第十五讲 《王氏之死》读后

序言/前言/后记

序 言

历史是一场推心置腹的交谈。本书描绘的一组法文化人物群像,类似于读史札记与思想传记的混合物。生气勃勃的作品往往因袭单纯,律法有家谱,文化也有家谱,交汇而成法之神话。神话是凡人的倒影,其结构背后隐藏着各种寻求救赎的细节符号,好在不强求,亦不拘于概念。当神话慢慢地被纳入历史的阵营,人类也学会以立法为自己赢得尊严。历史是一种复活的力量,它的潜意识是无神,纯粹以人文精神走向至安之道——将人道放在第一位。

精神血统愈远愈好,一味对抗,势不两立,总是幼稚的。神话与历史创造出一种笼罩人的氛围,律法的圣殿有神圣感的一面,也有俯就人性的一面。在古典语境中,争讼被描绘成“鼠牙雀角”的尖刻模样,人称鸡犬不宁,法律决疑术用公正的眼光让它们宁静下来。讲历史就是讲命运,这本文化小史以人物和故事为主线,尝试从法律史的角度梳理法律观念形成的诸文化要素。本书主要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神话思维与公民理想的互文关系,前苏格拉底哲学对城邦法的影响,古典世界晚期的法治观,《塔木德》中的箴言与律法,本雅明的细节力场,朱子学与宋代法律思维,斯多葛、禅思想与公案学,阳明心学之谜……

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法律的效能绝不仅仅止于法律,还体现在维系社会与文化生活的诸多要素中。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十五讲,从不同的侧面描绘法文化的诸构成要素与历史图景。

上编名为“神话与历史”,分为四讲,第一讲谈神话中的规则、结构、野性思维特质,以及其中蕴藏的理智修补术;第二讲谈文化的游戏要素,从神话思维的角度来看,法律决疑术具有诉讼游戏的特征,释法者在其中施展解纷绝技;第三讲回到古典城邦世界,探讨影响公民生活的地中海诸文化与哲学要素;第四讲走入公案的世界,尝试在禅思维的物境锋芒中探讨其意趣与宗旨,并思考道法自然思想与禅经验之间的交互性。

中编名为“讲故事的人”,意在回溯人类关注历史与法度的独特视角,其中涉及诸多具有影响力的关键人物与关键时刻。比如,以历史为技术世界祛魅的本雅明、寻求沟通的新现实主义作家雷蒙德·卡佛、法官蒙田的司法阅历与文化随笔、奥古斯丁的古典晚期遗产、圣方济各塑造的极简风格与文化悖论、马基雅维利的法治之梦、朱熹眼中的法秩序与历史语境。

在下编“文本的世界”中,我尝试着与读者分享阅读体验,内容涉及四个颇具历史文化个性的文本:《王阳明年谱长编》、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电影《脚注》,以及汉学家史景迁先生的《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

宋玉在《风赋》中说:“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法语中用风土(terroir)一词描述葡萄生长的微气候环境。两者都有见微知著之意。佳酿是风土的印记,推而广之,细节即文化之印,这便是本书书名“青萍之印”的来历。是为序。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1

从宙斯的审断到朱熹的状如雨,从蒙田的法官阅历到马可·奥勒留的葡萄藤之喻,从《塔木德》的箴言到《王氏之死》的草席与雪夜——十五讲法文化史,游走于神话与历史、文学与律法、东方与西方之间。

本书以人物与故事为经纬,梳理法律观念形成的诸文化要素:神话思维与公民理想的互文,前苏格拉底哲学对城邦法的影响,禅思想与公案学的意趣,朱子学与宋代法律思维,斯多葛学派、阳明心学与公案学的交辉……

讲历史就是讲命运。以浪漫笔触勾勒东西方关键历史人物的精神肖像,在故事中寻味法文化的幽微细节。

编辑推荐2

法文化的流变是否只关乎法律本身?哲学、神话等因素如何影响法文化的形成?本书将法律观念置于哲学、神话、文学、宗教等多重文化语境中加以考察,揭示了法律观念形成所依托的深层文化土壤与思想源流。本书分为三编,上编“神话与历史”深入集体无意识与文明源头,中编“讲故事的人”聚焦思想个体的实践与思考,下编“文本的世界”则落脚于具体的文献载体。本书兼具学术性与阅读亲和力,为理解法治文明提供了一部有温度、有纵深的思想读本。

精彩预览

朱熹面临之如雨诉状

建炎四年(1130)九月,朱熹生于福建路南剑州尤溪县(今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小名沋郎,据说是取尤溪水“沋湲连延”之意。“沋”字生僻,本指鱼鳖失势颠倒之貌,若用于昵称,我们不妨想象鱼儿畅游的样子。在言必称“中兴”的时代,悠游过活的人生确如梦境。

事实上,自五岁起,朱熹便开始苦读,他说:“读四书, 甚辛苦。”十岁时,慨然有做圣人之志。后读《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 深受激励,“奋厉感慨, 不能自已”。绍兴十八年(1148),朱熹中进士,为“五甲第九十人”。据朱熹回忆,此次登科的关键不在勤学,而是得益于“胡说”之禅机:

某年十五六时,亦尝留心于此(禅学)。一日,在病翁所会一僧,与之语。其僧只相应和了说,也不说是不是;却与刘说: “某也理会得个昭昭灵灵底禅。”刘后说与某,某遂疑此僧更有要妙处在,遂去扣问他,见他说得也煞好。及去赴试时,便用他意思去胡说。是时文字不似而今细密,由人粗说,试官为某说动了,遂得举。

宋孝宗称朱熹“安贫乐道,廉退可嘉”,“谦谦自牧”的朱熹也以君主臂膀自居,正所谓“猛虎在山,藜藿不采。汲黯在朝,淮南寝谋者也”。这份尽忠之心早在他任泉州同安县主簿时就生发了,绍兴二十三年(1153),24岁的朱熹开始效仿友人陈元滂的治县八字法——“开收人丁,推割产税”。朱熹一生都为他的士大夫职业所萦绕,征收税赋,逐日清点账簿,吏不敢欺,而民不忍欺,颇有些不怒自威的清官相:

昔在同安作簿时,每点追税,必先期晓示。只以一幅纸截作三片,作小榜遍贴云:本厅取几日点追甚乡分税,仰人户乡司主人头知委。只如此,到限日近时,纳者纷纷。然此只是一个信而已。如或违限遭点,定断不恕,所以人怕。(《朱子语类》卷一百零六)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与一块饱经风霜的儒家磐石合而为一,这种奇怪的融合散发着令人惊惧的贵族气息。吏与民都在官员的掌控中,法度与政事被分门别类地划分给承担职守者。我们来看一位县丞给主簿朱熹的为官建言:

适值朝廷推行经界,初得户部行下事目,读之茫然不晓所谓,而僚佐吏史亟请施行。因窃自念己犹未晓,何以使人?乃闭阁谢事,覃思旬日,然后通晓,心口反复,更相诘难,胸中洞然,无复疑滞。然后集诸同官而告语之,使其有疑,即以相问。如是数日,而同官无不晓者。同官既晓,然后定差保正保长,合县通差……但取从上丁产高人,分为两二等……分置两贴。又于两贴各分四类,或物力高强,或人丁众盛,或才智足任谋画,或筋力可备奔走,各以其类,置于一贴。

在朱熹眼里,乡里民间是一个生命力强盛且复杂的生命体,而他与治下百姓休戚与共,是一位无微不至而又要求严苛的主簿:他拥有以角色视角说话的权力、资格与能力,而民(人户乡司主人头)似乎在舒适的无知者的面纱掩盖下且信且怕。

绍熙元年(1190),在漳州任知州的朱熹61岁,《朱子语类》记载了这位一州之长“整治词讼”的盛况:

某在漳州,丰宪状如雨,初亦为随手断几件。后觉多了,恐被他压倒了,于是措置几只厨子(橱柜)在厅上,分了头项。送下讼来,即与上簿。合索案底,自入一厨;人案已足底,自入一厨。一日集诸同官,各分几件去定夺。只于厅两边设幕位,令逐项叙来历,未后拟判。俟食时,即就郡厨(厨师)办数味,饮食同座。食讫,即逐人以所定事较量……如此事都了,并无雍滞。

从“状如雨”到事情“都了”,朱熹分门别类地较量定夺民生疾苦,如砍瓜切菜。在朱熹的心目中,恶习从来不是孤立的,父子兄弟夫妇(诸伦)皆天理自然,君臣上下的伦理秩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贤人君子据此为万民“铸型”。

朱熹心目中的人是根据三五种既定品质塑造出来的,比如,他认为来到他面前的“万民”是从儒家的教化中浇铸出来的,理应蕴含着它所有的属性,此人与彼人的不同只是这些属性在他们身上存在的比例不同而已。

如雨的诉状代表着诸多伦常失调事件,反正逃不出“天理自然”,他的吏役幕僚自会处理。朱熹和同时代大部分文人士大夫一样,视冤抑与词讼为苦差事,认为这些会拖累他、压倒他,让他做不得文章。

线上商城
会员家.png 书天堂.png 天猫旗舰店.png
会员家 书天堂 天猫旗舰店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png   微博二维码.png
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PRESS(GROUP) |  纪委举/报投诉邮箱 :cbsjw@bbtpress.com    纪委举报电话:0773-2288699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 | 网出证 (桂) 字第008号 | 备案号:桂ICP备12003475号 | 新出网证(桂)字002号 | 公安机关备案号:4503020200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