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著名历史学家张玉法先生的学术代表作,是一部研究中国工业初期发展演变的奠基性著作。作者率先将近代中国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并逐一进行探讨。全书数据丰富,资料扎实,呈现了大量历史细节。除充分利用资料汇编性书籍,作者还大量运用外文档案、地方志与报纸、杂志、年鉴中的有关资料,对上万家工厂的庞杂史料做了深入梳理。本书不仅有宏观考察,还有对各工业类型的整体运作,包括工厂组织、原料取给、机器与动力、技术与工人,以及生产运销等方面的论述。书中部分结论,对我们当下的建设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张玉法,祖籍山东峄县,1936年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海内外著名的历史学者。主要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山东区域史。著有《民国初年的政党》《辛亥革命史论》等十多部专书,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第一章 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背景
一、外国工业技术对中国工业的刺激
二、政府的倡导与奖励
三、中国发展工业的条件
四、结语
第二章 近代中国的外资工业
一、外资工业的侵入
二、外资工业的量化分析
三、外资工业的经营
四、外资工业的市场导向
五、主要投资国家及盈利状况
六、结语
第三章 近代中国的官办工业
一、官办工业的由来
二、官办工业的量化分析
三、官办工业的组织与工厂规模
四、资本或经费之筹措
五、原料与燃料供应问题
六、机器与动力之来源
七、人才培养与技术借用
八、产品及其配用或销售
九、结语
第四章 近代中国的官督商办工业
一、官督商办工业的由来及性质
二、官督商办工业的量化分析
三、官督商办工业的组织方式
四、官督商办工业的资本状况
五、官督商办工业的经营规模
六、官督商办工业的机器与动力
七、官督商办工业的技术与工人
八、官督商办工业的产销状况
九、官督商办工业的业务与盈亏
十、结语
第五章 近代中国的民营工业
一、民营工业的由来
二、民营工业的量化分析
三、民营工业的经营(上)
(一)组织与规模
(二)资本状况
(三)机器、动力、燃料与原料
四、民营工业的经营(下)
(四)人工与技术
(五)产销与盈亏
五、结语
第六章 近代中国工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一、工厂制度的建立与动力机器的使用
二、工业投资的遽增(上):外资工业
三、工业投资的遽增(下):华资工业
四、日本经验和中国经验的比较
五、结语
征引书目
一、中日文部分
二、西文部分
台版自序
百余年来,中国追求现代化,初以工业化为核心。中国现代工业,萌芽于1840年代,始倡于外国人,到1860年代以后的几十年,政府竭力发展兵工业;1870年代以后机器缫丝工业陆续建立,机器纺织工业也陆续建立,随之而来的有各种现代工业的兴起。本书的主要目的,即在论述1860至1916年间中国工业发展的状况及其所遭遇的问题。
研究中国工业发展史,有许多不同的方法。本书除探讨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背景,以及工业发展中所遭遇的问题以外,分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论述。从章节安排来看,似乎较着重资本的来源,但对每一种工业的整体运作,包括工厂组织、原料取给、机器与动力、技术与工人,以及生产运销等方面的状况,均择要加以论列。
本书系作者主持“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现代化专题研究计划”的研究成果之一,初稿完成于1979年1月,其后分章整理,陆续发表。今将六篇论文,综合成书。其中有关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的四篇论文中,原均附有工厂表,民营工业之工厂表且多达二百余页。为节省篇幅,此处均从略。
桂冠主人赖阿胜先生出版“中国人丛书”,约杨国枢先生为主编,两位先生屡征书稿,迟迟无以应,勉强以此书充数。在此感谢资助“中国现代化专题研究计划”的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分章发表期间为审查和印刷论文付出心血的近代史研究所同仁,以及能够使此书面世的赖阿胜、杨国枢两位先生。
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于“中研院”
——选自张玉法《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3月
张玉法院士是中国近代史的名家、通史的大家。这部专著谈近代中国的工业发展史,是他个人参与1970年代“中研院”近史所区域研究计划和专题研究计划,山东研究的专著之外的另一重要成果。张院士的学术与为人,容我引两位学者的贴切形容:梁任公云,所谓“大学者”不单靠天才,且要有这样的“修养”,一是能力,一是习惯。所谓“能力”,包括明敏、密察、别裁、通方;所谓“习惯”,包含忠实、深切、敬慎、不倦。至其为人,则如同辈吕实强教授的概括:其人“如冬日之太阳,教人亲近而温暖”。作为弟子,本人拳拳服膺两位前辈学者所言。
——吕芳上(“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张玉法教授的《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一书出版至今已逾三十年。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外学界对于近代中国工业史的研究,成果丰硕。不过重点主要集中于工业产值的重新估算与跨国的比较、传统手工业和新式工业的关系、工业技术的转移与扩散、新式工业在空间分布上的变动,以及对各种不同产业甚至个别企业的细致分析,而本书的特色在于将近代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并对其进行全面的探讨。由于至今类似的著作尚不多见,因此本书仍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如同张教授的其他经典著作(例如《清季的立宪团体》《清季的革命团体》和《民国初年的政党》),本书所展现出的作者的宏观综合能力——面对上万家工厂的庞杂史料,而能举重若轻,提出一些深刻的观察——令人叹为观止,不禁要画下一个大大的惊叹号。
——张瑞德(“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国的现代化,最初以现代工业为核心,起步于晚清。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中国现代化专题研究计划的成果之一,实则是中国工业初期发展演变的一部奠基性历史著作。内容包括早期工厂的组织与管理、资本与经营、机器与动力、人才与技术等诸多面向,史料翔实,分析精当,是作者壮年时期的用功之作。
——王奇生(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编辑推荐一:
《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是一部研究晚清民初中国工业发展的学术著作。作者从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个方面,重点论述了1860—1916年间中国工业发展的背景、过程及其所受到的阻力。本书不仅有宏观考察,而且对各工业类型之整体运作,包括工厂组织、原料取给、机器与动力、技术与工人,以及生产运销等方面的状况,均择要论列。全书数据丰富,资料扎实,呈现了大量的历史细节。
编辑推荐二:
本书主要论述1860—1916年间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状况及其所遭遇的问题。百余年来,工业化始终是国人追求近代化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新型工业化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今天,重温本书内容具有“述往事,思来者”的重要意义。阅读本书,读者将会看到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成败得失,以及可以从中吸取哪些教训。相信本书的出版,必能帮助读者理解中国工业化征程的光荣和梦想,提振投入当下建设的信心和勇气。
工业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传统认为,中国早期工业发展之所以落后,是不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中国早期工业到底是在怎样的环境中发展起来,具备哪些条件,又面临哪些困难?以下分享的,是张玉法先生所著《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的部分内容。在这部分内容中,张玉法先生对中国发展工业的条件做了通盘考察。
——编者按
中国发展工业的条件
工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分析起来,重要的约有十一点。(1)经营方式:家庭的抑工厂的,独资的、合资的抑股份公司的。(2)资本:分为外资、侨资和本土资本三项,本土资本又包括政府的和民间的两项,为聚集本土资本,应建立银行制度,奖励投资,并防止资本用作土地投机。(3)原料:主要来自农业和矿业,发展矿业、改良农业,应在发展工业之先而办理。(4)机器:国内自产抑国外进口?普及程度如何?(5)动力:用手工抑原动力,原动力的普及程度如何?(6)技术:设计人才及技工的熟练程度及供需情形如何?(7)劳力:工人的素质及供需情形如何?(8)运输:国内外交通状况如何?关卡如何?(9)销售:包括两方面,其一,国内外市场状况如何?包括政治稳定的程度、人民对生活的满意程度、物价的稳定程度等。其二,外贸关系建立的情形如何?(10)关税状况:政府是否依靠高关税增加财政收入?关税率是否可以自由调整以保护国内工业?(11)政府的角色:包括三方面。其一,在管理方面,有无新的工商立法,如公司法、劳工法等?其二,在服务方面,有无改良交通及运输状况?有无发展各级教育?有无提供物产调查、国际贸易等资料?有无统一币制、建立新式银行?其三,在奖励方面,有无关税保护和给予进出口的方便?有无特别奖励制度如专利、免税、勋赏之类?
就清末民初的中国而论,在工业经营方式方面,最初多为家庭副业,即使以之为主业,亦多采家庭作坊式,间或雇工是有的,但没有工厂组织。其后工厂渐兴,股份公司亦渐兴,特别在1904年清政府公布公司律以后。公司及工厂制度建立后,才有大的工业出现,唯因国人对股份公司的信心未立,许多股份公司又乏真正经理人才,故合股公司每每失败。而小规模独资经营的工业,如果能免除外货或外资工业的竞争,尚可维持;如果受外货及外资打击严重,如纺织工业,则无法维持。
在资本方面,一个开始从事工业化的国家,本土资本的获得非常不易,因为在传统社会里,一般人积聚金钱的办法是购置金银珠宝或土地,想让他们把钱存入银行非常困难,他们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习惯于此。在这种情形下,发展小型的工业,或立刻能获利的工业,尚有可能,欲建立大型的工业,或不能立刻获利的工业,常需借用外资。譬如与工业发展有密切关系的铁路事业,许多落后国家都需要借用外资来兴建,一方面因为需款太多,另一方面因为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收回成本。中国的铁路,就是大部分借用外资修建完成的。中国企业借用外资的也不乏其例,如1902年,汉阳铁厂即曾向日人大仓喜八郎借款二十五万元。
原料方面,主要来自农业和矿业,农矿业不仅提供原料,且有助于本国资本的累积。如果农业生产的粮食不足工业人口和都市人口的需要,即需要用一部分资本向国外购买粮食,从而影响工业资本的累积。如果农业能够发展,其产品不仅供给国内需要,且可大量出口,即可获取外汇,转用于国内经济发展。中国在发展工业之始,亦颇注重农业改良,于20世纪一开始的十余年,在农业调查与试验、经济作物的引进与推广,以及水利、开垦、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已做了许多工作,譬如湖北省在两湖总督张之洞的倡导下,自1891年以后便不断种植美国棉花,到1910年代即获完全成功。在矿产方面,中国在发展工业之始,也已注意开发,但直到1910年代,煤、铁、石油等的产量仍感不足。
在机器和技术方面,中国最感不足,初时轻、重工业的机器,绝大部分需要向外国购买,技术人员亦大多需要向国外聘请。但购买机器和聘用技术人员,本国亦无鉴别的能力,许多机器是委托外国洋行购买,不仅价钱贵,且不一定能买到最好的。聘用的技术人员,往往是偶然与中国有接触的,不是经过严格选择的,譬如代中国设计、管理机器局和造船厂的,有医生,有陆军军官,也有外交官。
在动力与劳力方面,中国劳力不缺乏,但大都缺少训练,故新建的工厂,多向素有工业基础的江浙一带去招募工人。在动力方面,英国在工业革命前夕,水力的使用已很普遍,中国的工业多用手工,很少使用水力,在开始发展机器工业以后,即引进蒸汽机。蒸汽机需要煤为燃料,由于矿业不发达,煤常需进口,大大增加了制造成本。后来因为煤气业及电气业渐兴,部分工厂也使用煤气和电力为动力,但在整个工业动力中所占的比例不大。
在运输与销售方面,中国在发展现代工业的同时,也开始了现代的交通建设,清末民初的交通建设以铁路和航路为主,此颇有助于长距离的运输,至于短距离的运输,则仍以传统交通工具为主,如帆船、舢板、牛车、马车、人力车等。至于货物的销售,重工业的产品,大多为军需品,主要供应国内;外销的产品,以丝、茶为主,后期棉货亦占重要地位。自1840年代以后,中国陆续与数十个国家建立了商务关系,但除丝、茶等少数特殊产品外,大部分工业产品无法在国际市场上与人竞争,后来丝、茶的国际市场亦为日本及印度所夺。
在关税和政府角色方面,中国关税不能自主,对本土工业不能加以保护。不仅如此,国内关卡林立,尤影响货品的运售。但政府为工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尚不算少。一般而论,有关工业发展的公共设施与服务,需要甚多投资,在工业落后的国家,不是私人能力所可及,必须仰赖政府,譬如有关公路、铁路、港口、电讯、电力、水源、医院、卫生设备、教育、立法,甚至政治和社会秩序等,在这些方面所投下的资本,要有一段很长的时间都比制造业为多。中国政府在这些方面所做的事,投下多少财力,虽然没有统计,相信亦比制造业的总投资为高。
在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中,对工业化有启导作用的是从事知识更新工作。此类工作,重要的有三方面。其一,翻译西书。如江南制造局于1867年设翻译馆,翻译西方化学、格致、制造各类书,自1868年起先后聘请英人傅兰雅(John Fryer)、伟列亚力(Alexander Wylie),美人金楷理(Carl Kreyer)、林乐知(Y. J. Allen)、玛高温(D. J. Macgowan)等协助翻译。翻译馆自1868年至1911年间,共译成西书近二百种,大部分皆为有关算学、化学、工学、农业、医学、地学、兵学各类的书。这些书,除供江南制造局参考外,也公开发售,到1880年为止,翻译馆所译的西书已销售三万一千余部,共八万三千余册。到1890年代以后,翻译馆所译的西书销售更多,不仅官绅文士购存者日多,北京同文馆、上海及烟台等地的书院,以及外洋教士所开的学馆,莫不竞相采购沪局的译书为教本。除沪局外,其他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从事译书者亦不少,如上海的广智书局和译书公会,在沪局的影响下,以傅兰雅、赵元益为主干,也出版了译书多种。
其二,设实业学堂。培植工商人才的学堂,当时多名商业学堂或实业学堂。据统计,1903年8月至1908年1月在农工商部注册的商业学堂共十二处,另在1908年内又增加三处。实则,各省设立实业学堂甚为普遍,仅就山东一省而论,在1904—1916年间,与培养工商人才有关的学堂,先后创设者,至少有二十八处,唯大多为技工训练班之类,规模不大。
其三,办宣传实业的报刊。1894—1913年间,中国出现不少以工商或实业为名的报刊,大部分为私营,少部分则为官办,兹表列其情形如下:
上表以工商为名或与工商有关的报纸期刊共五十二家,国外留学生及华侨在外国所创办者尚不计算在内,其中至少有十七家为官办。可以看出政府对工商知识传布的重视。
就工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来检讨,中国有些方面差强人意,如政府角色、原料、劳力等方面;有些方面不够理想,如经营方式、资本、运输、销售等方面;有些方面情况很糟,如关税保护、机器、动力、技术等方面。由于条件不良,中国在工业化的初期遭遇很多困难,影响最大的是外货与外资的竞争,这对中国工业化的发展有刺激作用,但也有阻碍作用。
——选自张玉法《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3月
著名学者张瑞德盛赞张玉法先生所著《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认为此书的一大特色,是“将近代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并对其进行全面的探讨”。以下节选的,是该书讨论外资工业的部分内容。相信大家尝鼎一脔,便能领略张先生此书之特色。
——编者按
外资工业的侵入
所谓外资工业,指主权属于外国人的工业,基本上必须是外国人管理,大部分为纯外国资本,或国人亦有少许投资者。有的用中国原料、中国工人,有的用外国原料、外国工人,有的用外国原料、中国工人,有的用中国原料、外国工人;机器和技术则多来自外国。
外资工业的建立,始于1840年代,迄于1894年间,先后建立者,据作者统计,有一百四十二家。本章作者之统计,均据此表。其他的统计,亦显示在1895年以前,外国资本已大量在中国活动,如一种统计显示,截至1865年底,上海一地即有外国商家七十八家、银行十一家、经纪商十三家、商店十四家,其他各种商行二十一家,船坞三座,共一百四十家,其他各地先后所兴办的船坞以及制丝、制茶、制烟、制糖、制药、轧花、电气等工厂,尚不计算在内。另一种统计显示,在1895年前大约有一百零三家外国工业企业在中国成立。这些外国工业企业,大部分在上海;在甲午战前,上海的外国人投资额,约占全国外资的一半。
清政府最初对外国人在中国设厂制造并不限制,通商口岸和外国租界早已有外国人所开设的新式工厂。外资工业与本土工业发生冲突最初主要在纺织业方面,1875年在印度加尔各答经营纱厂的英商曾至上海视察,拟在上海投资。到1877年英商即公开招股,组设机器织造公司,拟集资三十万六千元(二十万两),分为两千股,其计划是以六万一千二百元(四万两)修建厂房,十七万九千一十元(十一万七千两)购置机器,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元(八千两)作临时费,剩下五万三千五百五十元(三万五千两)作流动资金,临时董事会并聘英人施盖格(J. C. Skeggs)主持筹备事宜,拟于黄埔滩头购地建厂。但由于当时华商在上海所筹设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受到土布业者的反对,外商对投资于棉织业乃踌躇不前。到1882年李鸿章奏准上海机器织布局专利十年,在此期间,不许中外商人设厂与之竞争,此后十余年间,外商欲在上海设纺织厂,因而引起中外交涉者有好几起。
1882年,有美商丰泰洋行经理魏特摩(W. S. Wetmore)、英商祥生船厂经理格兰特(T. V. Grant)等成立上海纺纱公司(Cotton Yarn Manufacturing Company),拟经营纺纱,并假托华商王克明、俞少山二人(为丰泰洋行和祥生船厂买办)名义招股,上海机器织布局以其妨碍专利,表示反对。美商以领事、公使为奥援,借口中外条约有“并准工作,平安无碍”等字样,并以纺纱、织布互不相碍为词,再三交涉,总署认为“工作”是指彼此雇用华洋人员协助工作,从无准许洋人改造土货之语,且不许华商另行设厂,焉能允准洋商建厂?总署竭力辩阻,美方仍不让步。后来两江总督左宗棠借口王克明曾勾通太平军,命王到案受审,美商设厂的企图,才被迫放弃。
1888年,日商三井物产会社不顾上海道的反对,联合英、美、德三国商人在上海浦东设立机器轧花局(The Shanghai Cotton Cleaning and Working Co.),订购英国机器,李鸿章虽于9月间下令禁止该厂的开设,但日商悍然不顾,继续购机建厂,次年正式开工。轧花局拥有轧花机三十二架,每日产量九十担,多输往日本。资本一千五百股,每股七十七元(五十两),共十一万五千五百元(七万五千两),1891年分付股息为10%。日商设轧花局既未受到有效的禁阻,外商遂竞起效尤,如英商美查洋行未经海关验收,擅运机器,在沪开设棉籽榨油厂,制造肥皂。1894年春,该行又欲以同样手法,运进涤油机器,当时正在规复上海机器织布局(于1893年焚毁)的盛宣怀,以为是造棉籽油的机器,电请总署阻止,谓沪局正拟推广造棉籽油,购机自办。但英商谓所运机器系制造肥皂洗涤油污之用。李鸿章以肥皂机器进口设厂事已数年,沪关未加查阻,运进机器已成定局,令上海道“查明放行”了事。同年又有怡和纱厂之案,怡和纱厂的纺纱机二万锭未经许可,于1894年春运抵上海,请海关放行,引起盛宣怀的注意,急速电请总署加以禁止。延至1895年4月间,以英方多方交涉,不肯让步,华方乃议由上海机器织布局出资购买,然次月《马关条约》许外国人设厂的消息传来,英人据之以争,中国抗拒外资侵夺的努力遂归失败。
中国抗拒的外资工业,主要是使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生产的,早期对小厂的限制并不多,故在1895年以前,外国人能于各地建立工厂百余处。但在1880—1890年代,李鸿章为保护上海机器织布局而禁止在华洋人等再以机器设局。1893年李鸿章有电致总署云:
鸿章历年不准洋商在通商口岸仿造土货,惧夺华民之利,今华人纺织洋布,岂容洋商违章侵夺?……如查系手摇机售与乡民者,应准放行;如系大宗机器,纺织洋布纱,必须遵章扣留,保我自主权利。
可见李鸿章所要禁止的,是外国人在中国设立机器大工厂,并不反对以土法制造。
无论如何,自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人在中国设厂并未遇太多阻力;今建厂既受阻碍,乃设法使在中国建厂变成条约规定的权利。这是日本在《马关条约》中亟欲攫取此项权利的重要原因。《马关条约》第六款第四项规定:
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
又规定:
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在中国内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自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次年10月,总署与日使林董换文又约定:
日本政府允中国政府任便酌量课机器制造货物税饷,但其税饷不得比中国臣民所纳加多或有殊异。
依据这些规定,日人不仅可任意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设厂,且得与受保护之华厂享同样优待,即产品销售时,只缴征税,不纳厘金。甲午战前,中国在协定关税的束缚下,虽不能任意提高洋货的进口税以保护华商,但华商尚能以廉价劳力与节省运费,作为参与竞争的有利条件,现在由于外商来华设厂,并与华厂享同等待遇,这些凭借便不存在。
《马关条约》有关日人设厂的条款,对外资工业的发展有推长助成作用,当然对基础未固的本土工业即产生扼窒作用。署两江总督张之洞看到事态的严重性,于1895年4月间《马关条约》签字时,急速电奏云:
改造土货,中国工商生计,自此尽矣!……可否敕下王大臣等迅速会议,设法补救?
嗣后张之洞又致电总署云:
各省口岸城邑,商业、工艺、轮船处处任意往来,任意制造,一网打尽,华商生路尽矣!日在华制造土货,亦照洋货纳税,各国效尤,如何能拒,厘金亏矣!
但皇帝与总署对此事都没有办法,张之洞除感叹之外,只好积极发展中国商务,俾其与外资工业竞争。《马关条约》订立以后的几年,江苏及上海地区华商所办的纺织业陡起,可以说是因为受到张之洞的鼓励。
甲午战后,华商竞起的情形,此处不论。日人既在《马关条约》中获得在中国各口岸设厂的权利,而其他国家又引最惠国待遇条款而亦获享此权利,于是外商首先对看好的纺织业大量投资。在1895年一年内,外国人在上海设立的纱厂有四家之多,即英国的老公茂纱厂(Laoukungmow Cotton Spinning and Weaving Co.)和怡和纱厂(Ewo Cotton Spinning and Weaving Co.),美国的鸿源纱厂(International Cotton Manufacturing Co.),和德国的瑞记纱厂(Soychee Spinning Co.)。到1897年初,上海一地的中外纱厂多至二十六处,工人七千六百八十人,年产量一百六十万磅。当时全国华洋纱锭数共三十九万五千锭,外资纱厂占40%,共十五万八千锭。
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的权利是日本争到的,但甲午战后日本资本微弱,不能利用《马关条约》所争到的权利向中国大量投资。是时日本的资本,主要只在发展日本内部的工商业而已。1895年大阪纺织工厂曾派山边丈夫、平野纺织工厂曾派金译仁依至沪,谋在杨树浦设立东华公司,嗣后该公司以在日本制造较为有利,中途变更计划,把机器运往神户设立东华公司。此后十年间,日本资本在中国无任何发展。直到1902年,才有英日合办的上海纺织有限公司设立(该公司后改名上海纺织株式会社,由三井洋行经营),系由收购上海兴泰纱厂而成。日俄战后,日本国内纺织业渐发达,渐有余力向中国扩展其势力。1905年上海纺织株式会社又租办上海大纯纱厂,次年正式收购,改名三泰纱厂,继又改名上海纺织株式会社第二厂。此后,日本纱厂渐多,1908年中日合办之九成纱厂设立(旋为日商所并,改名日信纱厂,1916年归怡和洋行买办祝兰芳经营,改名恒昌纱厂);1911年内外棉在上海设立分厂,即第三厂;1913年内外棉在上海设第四厂;1914年内外棉在上海设第五厂。迨欧战爆发,美、英、德诸国因忙于军事,无暇东顾,日商遂乘机在华活动,纷纷设立新厂,于1916年成立者有上海纺织株式会社第三厂及青岛内外棉第六、第十、第十一厂(三厂共纱锭六万三千二百枚)。1918年青岛内外棉第六厂开工后,复于五月中收购上海美商鸿源厂,改名日华纺织第一、第二厂;或云内外棉纱厂又收购华商大纯厂,改为第七、第八、第九厂,但如前所云,大纯厂似由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收购。无论如何,一次大战期间,日资纺纱业在中国有迅速的扩展。
甲午战后外资工业在中国的发展,自然不限于棉纺织业,亦不限于日本,一种统计显示:在1895—1913年间,具有十万元以上资本的外国机制厂和采矿企业增添一百三十六家(其中四十家中外合办的公司,实际上是在外国控制下),总资本为一亿零三百十五万三千元。据作者统计,1895—1916年间新创办的外资工业(不包括矿业),共达三百三十七家。若与甲午战前相比,1841—1894年的五十四年间共创办外资工厂一百四十二家,平均每年26家,1895—1916年的二十二年间共创办外资工厂三百三十七家,平均每年153家。外资工厂入侵的严重,可见一斑。
——选自张玉法《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3月
著名历史学家张玉法先生所著《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一书,通过梳理上万家工厂史料,将近代中国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全面论述了1860—1916年间中国工业发展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以下分享的,是该书“结论”的部分内容。
——编者按
日本经验和中国经验的比较
中国的现代工业,除外资工业外,官办工业始于1860年代,初以制造军火及船只为主。在这方面,中国较日本晚了十二年,日本于1857年在长崎完成第一艘轮船,而中国的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厂虽然于1865—1866年先后建立,开始造船则皆始于1868年。不过,中、日两国在建立重工业之始,都是借用外国技术,中国是以英人、法人为技师,用英、法的机器和动力,而日本是以荷兰人为技师,用荷制机械与动力。
就轻工业而论,日本的现代化工业由丝业开始,由政府倡办,第一个厂于1872年建于群马(在前桥藩)产丝区的一个小村,是用意大利机器,第二个厂于1873年建于东京,亦用机器缫丝,目的在激励民间改用机器缫丝。东京的丝厂于1874年租给私人,由于经理不善,到1879年又由政府收回。在政府的提倡下,到1880年日本已有几十个机器缫丝厂。中国的机器缫丝业于1872年倡于丝业中心的广东南海,是用法国机器,但由私人创办,政府未尽辅导之责,以致货品不能改良,这可能是后来中国丝在国际市场上不能与日本丝竞争的重要原因。
日本棉织业的机械化较丝织业稍缓。1877年,日本只有三家机器纺织厂,一家为私人所办,二家为藩阀所办。1881年政府建了第一家机器纺织厂,次年又建立第二家,作为提倡。政府一方面代购机器,一方面给予贷款的便利,以鼓励私人兴办,到1885年末已有十家私人的纺织厂用政府所购的机器开办,另有三家获得政府的贷款而开办。另外还有五家,或系纯私人资本开办,或由政府贷款开办。1875年日本三家机器纺织厂,共有纺锤六千二百二十四个,但到1886年,机器纺织厂增至二十三家,纺锤增至八万九千五百二十个。此后日本纺织业继续迅速发展,1893年有纱锭三十八万二千枚,1898年增至一百一十四万六千枚。
中国的机器纺织业倡导虽早,真正开始却是在1890年代,较日本迟十余年,后来的发展尤缓。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机器纺织业像其他许多重要新式工业一样,开始时采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形式,没有投下大资本。中国资本在商人和买办之手,他们对发展新式工业无兴趣,对与官僚相勾结而从中渔利有兴趣。在日本,从事纺织业的主要是商人、地主和富农,他们既有资本,亦有发展工业的兴趣。
日本的新式造船业,如前所述,始于1857年,与此同时发展的则是炼铁业,其设备及技术来自荷兰。早期具有规模的三个船厂皆由政府开办,长崎造船厂和横须贺造船厂皆建立于德川时代,兵库造船厂建于明治维新时。长崎船厂和兵库船厂偏重造轮船,间亦造帆船,长崎船厂的造船成绩如下:
兵库船厂造船的成绩可如下表:
横须贺船厂,则完全从事军舰的建造。该厂规模最大,设备最好,所造的船也较大。在1870年代打造了四艘军舰,其中二艘超过一千吨,另一艘八百九十七吨。横须贺船厂有炼铁厂,有兵工厂,也有修船的码头。建厂工程费时四年,共花六十万墨元。曾向法国贷款,并派员驻巴黎,以便购买机器,聘请技术人员。工程始于1865年末,由法国海军工程人员楚尼(Frances L. Verny)主持,另有两位法人做助理。此外,并用了三十七个法国技工,到1867年德川归政时期,差不多已完成一半。此厂的兴建时间、借用技术、工厂规模,与中国的福州船厂相当相似。
日本在推动工业化的初期,确与中国有些相似之处。像自强运动时期的地方督抚一样,明治维新的领袖人物不仅透过官办企业来发展工业,而且更尽量吸收私人资本。吸收私人资本初时不太成功,主要原因在于:(1)私人资本微弱;(2)民间的技术、机器、组织能力不足;(3)私人保守不敢冒险投资。在这种情形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创办各种工业来加以提倡。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之后,政府一方面觉得财政不胜负荷,另一方面为鼓励民间参与工业发展,大政官于1880年11月5日下令政府有关部门,把政府所经办的企业转让给私人。后来实际执行的时候,把铁路、电线,以及横须贺的船厂、兵工厂和火药厂保留,其他的小工厂均转让给民营。这些转让给民营的工厂规模虽小,但均有新式机器设备,也有政府经办时所训练的纯熟工人和技术人员,同时也不需要投入庞大的开创资本。
中国的一些官办工业转入与官有关的一些私人之手,明治初期出售的官办工业,则完全转入与官有关的私人之手。虽然这些有机会收买官办工业的人为特权人物,但收购之时,这些工业并不赚钱,由于私人资本不足,借着政府的大量补助和长期贷款才能逐渐发展,后来这些人都在工业界崭露头角。
日本矿业发展的初期,也与中国有些相似,即官营和私营并存,官营者规模大、技术佳。日本于1885年在政府注册的矿场四千六百五十三家,约有一半开采矿物,其余如制盐、开采陶土等,不算是真正的矿业。这几千家矿场皆为私人经营,但规模都很小。政府只经营九家,这九家都备有现代机器,大规模开采。政府雇用外国工程师、地质学家、冶矿家,矿务局所雇用的外国技术人才,1873年三十四人,1876年三十五人,1877年二十八人,1880年二十三人。
虽然在工业发展初期,中日两国有些相似,但后来日本工业能不断快速成长,而中国工业则挫折丛生。研究其原因,不能不从中国方面的弱点来检讨。
其一,中国地区广大,交通不便,不仅新观念难以迅速传布,而且机器工业的产品亦无法大量运销各地。当时政府虽注意发展铁路交通,但因为列强争办,初不敢大力推动,以免利权丧失。日本于1870年代即完成海港与海港间、海港与内陆间的铁路(东京与横滨间的铁路1872年建成,神户、大阪间的铁路1874年建成,1877年此路延长到京都,自京都复有铁路联络日本海滨的敦贺,而大阪、神户等港则在太平洋滨)。日本的铁路里程,在1883至1890年间,由二百四十四英里增至一千四百四十九英里。在1870年代初期到1880年代初期,远洋轮船由二万六千吨增至五万吨。在1880年代,日本轮船只航行于日本及中国沿海,到1890年代初期已远航至夏威夷。中国的重要铁路,则大多到1900年代才完成(中东路完成于1903年,胶济路完成于1904年,京汉路完成于1906年,沪杭路完成于1909年,津浦路完成于1913年)。轮船运输虽创于1870年代,但只航行于长江及中国沿海。另一方面,中国厘卡林立,亦增加了商品的运输成本,减弱了与外货竞争的力量。
其二,新式工业建立之初,受到家庭工业抵制,延缓了发展的进度。中国的工业主要是家庭的,像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制度一样,家庭工业对新式工业抱抵制态度。抵制新工业的原因,除家族主义外,尚有许多。譬如1872年陈启沅在南海设继昌隆机器缫丝厂,闻者兴起,至1881年该县已有机器缫丝厂十座,这种迅速的机械化,引起乡民恐慌,乃发生暴徒捣毁裕厚昌丝店之事。此事发生后,南海知县徐赓陛对暴徒的做法甚为同情,他认为:(1)丝厂男女工人混杂,易生瓜李之嫌;(2)机器缫丝,一工可抵十工之用,各工厂共有四千四百余工,实夺四万四千余人之生业。他的看法是:“匪徒借端搜抢,固属罪不容诛,而市侩专利病民,亦属情难曲恕。”他的做法是:“本县为民父母,固不可庇奸民而纵其横暴,亦不能袒富民而任其垄登。”于是勒令各店停业。后来虽然风气渐开,复业及新创者日多,但已延迟数年。其他反对新式工业的例子,如1868年牛庄英商设火轮磨豆坊,因受当地人嫉妒,不得已停工。后太古洋行于1896年重行开办,获利甚丰。再如烟台榨油坊,悉用旧法,1900年前,怡和洋行曾购机器至烟台试办,但为当地人所不容,事遂中止。除怕影响手工业者的生业外,也有以破坏风水为由反对的,如1882—1883年间,华人何崑山发起创办广州自来水公司,资本三十万两,拟在增步地方引用江水。但因绅士怕破坏风水而反对,使很多人不敢出头,乃失败。日本在发展工业的过程中,似少受到此类的干扰。
其三,政府态度消极,不能迅速改良工业发展的环境,在兴办教育、改良农业、鼓励新工业立法等方面都做得不够。教育方面,未能造就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农业方面,未能提供足够的工业原料;立法方面,以管理为主,受到奖励的只是少数享特权者。日本的教育,在德川末期即相当普及,明治维新开始的时候,男子的识字率约有40%—50%,女子约有15%。儿童的就学率,在1886年时46%,1905年时已到95%。日本的农业在十九世纪初走向商业化,从事棉花、甘蔗等现金作物的生产。其后由于化学肥料的使用,稻米、小麦等都大量增产,在1880—1890年间,稻米增产25%,小麦增产40%。其间的农业成长率约为27%。在奖励工业方面,1878年以后,日本曾实行十年无息贷款,奖励纺织业。1896年以后,日本曾对造七百吨以上铁甲船者给予津贴。前述这些发展工业的条件,都是中国所无法相比的。
其四,市场受限制。中国国内市场为外资工厂和外货所侵占,国外市场除极少数货品如丝、茶外,由于货物品质不良,无法竞销。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是国内市场不能受到保护的主要原因,而缺乏国际贸易知识,墨守成规,为无法开拓国外市场的主要原因。日本在十九世纪后半期,一面增加工业生产,并提高品质,以开拓海外市场,并与外货在本国市场竞争,一面即努力废除不平等条约,以争取关税自主。日本于1858年和1866年两度对外交涉,未能获得关税自主,经四十年后,始于1899年废除不平等条约。而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却较日本晚四十年。
其五,银行不足、银行资金不足,无法为工商业提供足够贷款,而政府与民间资本均感不足,无法持续从事工业技术的引进。不得已而借用外资,又常导致经营主权的丧失。日本在德川时期原有贵族阶级(包括武士),他们由于资金雄厚,在明治维新之始,即大量投资于银行,到1893年为止,已设立了一百九十三家国家银行,其中76%的资金来自原来的贵族阶级,另有数目更多的私人银行,主要也是由原来的贵族阶级投资。因此日本发展工业的资金较为充足。
其六,中国传统制度的影响。(1)商人地位低,不能鼓励有才智的人从事工商业;(2)农村的自给自足经济,妨害区域间的商业;(3)政府控制大型的经济活动,使民间大企业无由发展;(4)官吏的敲诈与需索。日本在德川时代,统治阶层亦轻视商人,但在封建制度下,一般农民及城市居民因无缘进入政界,乃肆力于经济活动。明治维新后不少武士阶层的人从事工商业活动,且有的成为大企业家。另外,日本农业早已商业化;日本不行官督商办,可避免官吏需索;而日本政府辅导私人建大企业,尤为工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其七,中国人缺乏组织企业的能力。日本早在1868至1880年间即倡办了十几家现代工业,开发了一些矿场。中国当时倡办工业,多采取官督商办的方式,民畏官吏坐耗薪金,需索无度,不愿投资;而若改为官商合办,官民平等,政府又不情愿。在组织与管理上,中国人缺乏适当的能力。民国初年美国驻北京商务代表对此颇有评论,谓中国人勤勉、有毅力、有智慧、有理想、富理性,所缺者为有效的组织。
——选自张玉法《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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