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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树作品系列 红孩子 春树 著
八〇后知名作家春树代表作《北京娃娃》主人公林嘉芙的前传,本书回顾了她成长蜕变的过程,解开她身上单纯热烈、痛苦沉沦等种种谜题。
ISBN: 9787559863584

出版时间:2023-09-01

定  价:48.00

责  编:蔡楠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中国当代小说

读者对象: 大众

上架建议: 小说/中国当代小说
装帧: 平装

开本: 32

字数: 150 (千字)

页数: 260
纸质书购买: 天猫 有赞
图书简介

《红孩子》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是系列小说主人公林嘉芙的前传。小说回忆了林嘉芙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围绕着她转学至北京后,与部队大院和玫瑰学校的一群少年一起生活、学习的经历展开。作者着重记录了林嘉芙的变化及其与变化做斗争的心路历程,将普通平凡的学生的噩梦——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兴趣爱好与升学压力相冲突——刻画得细致入微,生动展现了成长的快乐和烦恼。小说笔触细腻,情节平缓而又惊心动魄,氛围从明朗活泼到渐渐沉郁,看似无事发生的青春其实暗流涌动。

作者简介

春树,1983年生,诗人,作家。已出版长篇小说《北京娃娃》《乳牙》等六部,另有个人诗集两部及散文集若干部。其作品已在二十几个国家翻译出版。曾应邀参加挪威诗歌节、法兰克福文学节、维也纳大学诗会、法国Frontenay诗歌节等。2022年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International Writing Program)。

图书目录

序 曲 _1

第一章 青苹果乐园 _19

第二章 奇怪的孩子 _63

第三章 初恋 _77

第四章 多云有雨 _91

第五章 光阴的故事 _104

第六章 深雪 _155

第七章 午夜怨曲 _167

第八章 少年迷惘心事 _185

第九章 蓝草 _219

第十章 永别玫瑰学校 _242

末 言 你看天是蓝的 _244

结局篇 昨日今生 _250

序言/前言/后记

我带孩子去北京天文馆,还没进场,就被门口乌泱泱的人群震撼到了。是的,这是暑假的北京,全国各地的孩子们都来到了北京,他们要尽量在这里看到一些在他们的居住地看不到的风景和景观,当然也包括知识和见识。我已经提前在公众号里买了电子门票,排队进馆的时候,听到一位东北口音的女士问工作人员:“这里可以现场买票吗?”答曰:“可以。”这让我也放了心,原来不仅可以在网上买票,现场也是可以的。要知道,这次回来,我发现大多博物馆都需要提前预约,且,约不上。如果是那些来旅游的人,买不到任何想去的景点的票,该多么遗憾。这让我感慨,我小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预约。当然,我小的时候,是九十年代,那时候的北京,比现在的节奏慢,收入低,公交系统少,交通没有现在方便,全国各地的孩子们,即便想来旅游,也并没有那么容易。北京,在那时候的人们眼中,是个想去又很不容易去一趟的地方,也是个神圣的地方。我也是很久很久之后才明白,从小在北京长大、上学,意味着一种“幸运”。

游览天文馆的孩子们,从几岁到十几岁不等,从父母带着的刚会走路的孩子,到个头已经一米七几一米八几的大孩子。他们表情各异,兴奋程度不同,他们都是新一代的小孩。还有许多集体穿着统一的黄色背心的孩子,看年龄,也就刚上小学。他们雀跃地围着某个设施观看着,讨论着,沉浸在对新发现的快乐中。

展馆里的孩子真的很多,他们围绕在每件展品周围,甚至没有注意到坐在观看区的我和馅饼,几乎要踩到我们了。我只好对馅饼说,往左挪一下。为什么没有人教育他们,要尊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注意到其他观看的人?但随即我又意识到,或许正是这种对空间的无意识,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亲密——这简直是一定的了,正如在德国时,尊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同时关系也比较淡漠一样。这当然是一体的,无法将它们分开看待。如何成为更文明的人?如何拥有一个更好的社会?如何既尊重个体,又充满人情味?这不是小说能够回答的,却是我们可以思考的问题。小说里的林嘉芙也遇到了自己的问题,不管是校园友情,朦胧的理想,还是校园霸凌以及这些问题导致的青少年抑郁,都是社会该重视的问题,该有人来指引她们,这些问题不该被忽略,不该由孩子自己承担。

馅饼觉得无聊,一直嚷嚷着要回家。他这代人,从小就接触到了虚拟世界:电子游戏、网络。我想让他了解北京和更多的中国文化,这不是件一蹴而就的事。其实,多带他出来看看人,看看现实中的北京,也是了解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2012年,我在上海文艺出版社再版的《红孩子》中写了一篇前言,用来缅怀我的父亲。这次再版,我提到的是我的孩子。这本书呢,写的是我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无论是作为子女还是作为父母,都只是我的身份之一,我最大的身份,是作为我自己。每个时代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子女,他们的记忆是完全不同的,我这代人,当然也不一样。不仅是时代的不同,还有个体的差别,我相信,生活在海南的八〇后,与生活在北京的八〇后,童年时光是不一样的。欢迎进入我的童年时光——

最后,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及其编辑和读者,以及初版时的出版社及其编辑。有你们的陪伴,我才不致落入庸俗,才能继续追寻我的光和灯塔。

春树

2023年8月2日于北京

编辑推荐

“犹如翻开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以往的岁月震惊了我,即使这本书里写的也就是普通平凡的初中生的噩梦——每个人记忆里都有的或多或少的噩梦。”春树在小说《红孩子》的“序曲”中的这句话很能代表我在阅读这本书时的感受。工作多年,还时不时梦到上课听不懂,梦见考题不会做,梦见题没写完而交卷铃响了……惊醒后发现是梦一场,少年时代早已远离,又不禁一阵怅惘。我们有意淡忘了曾经的痛苦回忆,其实也遗失了那时的快乐时光,我们的青春已是面目全非。但是春树偏要把零散的记忆捡拾起来,把快乐的、难堪的都串联起来,找寻曾经的来路。春树用细腻的笔触描摹了林嘉芙成长蜕变的心路历程,跟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仿佛也回到了年少时光,体会着林嘉芙的开心与失落、希望与绝望。故事在逐步推进,眼看着林嘉芙由一个活泼单纯的小孩,一步步往“残酷青春”的方向走去,令人唏嘘而无可挽回……

精彩预览

我们终于还是没有住上那幢楼,它后来变成了商务中心。我们跟着许多住户一起搬进了本院的另外一栋新建的五层白楼。这次还是一间屋,我和邻居家的老太太共用楼道里的另外一间房。老太太估计八十多岁了吧,花白的头发在头顶别成一个精致的髻,挺精神,从皮肤看像个南方人。

她有个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小孙女娇娇,又伶俐又可爱。每天放学后都能听到她叮咚叮咚地弹钢琴,她说这是她爸妈逼着她练的,其实她喜欢体操和跳舞。她经常教我练体操,我们在二楼楼道发现了几块席梦思床垫,就在上面开始练倒立。她有时候也和老太太一起睡。

我每天都回自己的屋子做作业,看课外书。有一回,我从同学那儿借来几本叶永烈的科幻小说,《深山黑影》《秘密纵队》《纸醉金迷》什么的,老太太有几天没回来睡,吓得我一个人不敢睡觉,只好开着台灯。

夏天蚊子很多,我就把毛巾被从头盖到脚,头再拿枕巾遮着,只露出两个鼻孔呼吸。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怕热了。我常常做作业到十一二点,睡后就像死猪一样没有反应,有一回北京地震,我还是第二天听到议论才知道。

经常和我一起玩的朋友是住在大院里另外一栋楼上的丁翠翠和赵楠。每当周末,赵楠家里就会来一大堆亲戚,聊天打麻将之类。我真羡慕她的家人都在北京。

“上星期我妈打麻将输了几百块钱,我还急哭了呢!”赵楠不好意思地跟我说。我嘲笑她的小气:“你哭什么?反正都是自家人,就是输了也没亏啊!”

“是啊,哭完之后我想通了,以后不想再这么小心眼儿了。”她说。

有一次她家除了一堆亲戚,还来了两个个子高高的男孩,都是她的表哥。我们玩了一下午,他们问我有没有日文名,我说没有,他们就给我起了个“川茜美代子”,我还觉得挺好听的。结果上厕所时他们在外面问我带没带手纸,我没反应过来,说“带了,带了”,他们一阵狂笑,我这才明白原来这名字的意思是“窜稀没带纸”。

我总盼望着长大,至少长到赵楠的表哥这么大。我多希望我的亲人也能经常陪着我啊,可他们全在老家。

丁翠翠最有心眼儿。比起小气来,我更讨厌心眼儿多的,所以我和赵楠的关系比跟丁翠翠要近一点。可赵楠的妈妈是医生,有点洁癖,我只好经常去丁翠翠家。丁翠翠家在一层,阳台上养了许多绿色的喜阴植物,她一个人住在北屋,房间很大,有点俗气,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奇怪的是,她后来搬过几次家,但她住过的每一个家都有一种阴凉舒适又略带中草药味儿的气息,偶尔回想起来,我就觉得很神秘。

我们都特爱收集动漫贴纸,主要收集的就是“美少女战士”的卡片。赵楠不玩这个,她觉得太费钱。那天我又像平时一样去找她,在看了我们各自的收藏之后,丁翠翠提出想交换一张卡片。那简直是不公平交易,她的那张很容易得到,我的那张就比较珍贵了。我觉得她提出这个要求就很不可思议,于是拒绝了她,我们吵了几句嘴,我便离开了。刚走出门,她就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明明!”我以为她要过来说什么,便站住了,哪知她走到我面前,狠狠地关上了门,吓了我一跳。

那次我们一个星期都没有说话,平时路过看到了也互不搭理,就当不认识这个人。原来我们总是结伴去院里的澡堂洗澡,那几天我只和赵楠一起去。公共澡堂原来是免费的,后来改为每次收五毛钱,赵楠为了节约这五毛钱,经常跟看澡堂的人费尽口舌要求免费进入或者半价。我常常觉得不耐烦,甚至认为如果能不让她废话,我宁可请她。

就在那一个星期,我发现我的乳房悄悄地凸起来了。就在那个朦胧的夏夜,我边洗澡边注意着身边大人的身体,心里像藏了个小秘密。

我和丁翠翠和好缘于一个人的到来。傍晚时我到楼下散步正好碰到了她,我以为我们又要擦肩走开了,她却喜滋滋地迎上来说:“明明,一会儿吃完饭来我家玩吧,我表姐来了。”

吃完饭我就下楼去找她。她表姐十八岁,正站在窗边梳头发。

“姐姐好。”我赶紧打招呼。

“你是明明吧?我叫丁欣。”她有点不好意思,嘴边漾着浅浅的笑。

然后她说了一句话,在此后的几年,我们经常笑话她。她问:“你觉得我的辫子应该扎红头绳还是绿的?”

我和丁翠翠异口同声地说:“绿的吧,红的太怯。”

她仔细地梳好她的长辫子,扎上了绿色的头绳。我、丁翠翠、赵楠都留长头发,平时只扎马尾辫,从来不像丁欣似的编两条麻花辫子。

周末时我就跟着我妈去我爸单位,跟解放军叔叔一起吃食堂。他们训练时我们几个家属小孩就在旁边玩游戏,那帮兵恐怕平常也挺寂寞,经常过来逗我们,我们不招人烦。有时候路过水房,就能看到里面站着几个兵正拿肥皂搓衣服,边洗边用破锣嗓子唱歌,发泄他们的青春。

那时候我怎么没觉得那就是青春呢?每个班里都有一两个胖兵,剩下的都顺条条的,也有几个长得特别精神的,我怎么就视若无睹?在小学四年级的我看来,他们都是大人,都是叔叔。冬天捂棉大衣,夏天在营里就穿绿背心,在兵营外面站岗放哨,周末聚在娱乐房里看电视打台球的叔叔。还有个宣传干事叔叔教过我画水墨画,他平时总拿着一摞稿纸愁眉苦脸地搞创作。

那个军营在府右街,是真正的“城里”。我和妈妈每周末都坐335路公共汽车去,周一早上再坐回来。我弟就不用这么折腾,他在我爸单位附近上幼儿园。让我恐惧的是每次我都晕车,雷打不动地坐两三站就开始吐。去一次就像病了一场,还无法逃避。

晚上他们睡在我爸的宿舍,我就睡在别的解放军叔叔的宿舍,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时间。我经常先在台灯下翻阅一大摞叔叔平时看的报纸,里面充斥着各种耸人听闻的谋杀和那个年代的人所特有的追求生活的热情、迷惑。耗到半夜万籁俱静时,我就趴在被窝里看《365夜》。厚厚的三大本,半年多就看完了。

看完就接着看别的书,反正书都是层出不穷的。从玫瑰学校的正门回家的路上有家新华书店,都是学习方面的书,教人怎么写作文之类,常有学生和家长光顾。有个书架里乱糟糟地塞满了新出版的小说和文集,我发现一本书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少年血》,封面上还印着作者的照片,温文尔雅,符合我心目中的作家形象,第二天就管我妈要钱买下来了。

这本书真好啊,里面写了一条对我这个北方孩子来说相对陌生的“香椿街”,还有一些街头小混混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混乱生活。哎呀,南方真乱,随便一个孩子就能闹出那么多事儿来。幸好我生活在首都,祖国的心脏尖儿上,还在具有革命传统的玫瑰学校上学,这真是我的福气。

看了这么多课外书的代价就是检查身体时查出我的眼睛轻度近视,我开始戴眼镜了。

“十一”国庆节那天凌晨,学校组织全校小学生凌晨三点到校,拉练到天安门看升旗。天还黑乎乎的,我们穿着整齐的少先队服,戴着红领巾,步伐一致地从万寿路一路走向长安街。队伍蜿蜒了一里多地,像一条长龙。我们边走边唱歌,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唱到《接过雷锋的枪》,把音乐课上学会的歌唱了一遍又一遍。大队辅导员戴着红领巾在旁边给我们打气,走到军事博物馆时东方开始泛白,我们这些国家未来的主人们睥睨着在路边等公共汽车傻愣愣瞅着我们的市民,心里充满了不可一世的自豪感。

我是一个红孩子,内心渴望着激情的事业和理想。升旗典礼时、唱队歌时我的声音最洪亮,队服最干净,表情最虔诚—我恨不得回到过去的红色岁月,当个送鸡毛信的小士兵。小学生应该看的五十部“抗击帝国侵略”和“革命传统与社会主义教育”的影片我看了三十五部。放假就减轻家长负担,免费教楼道里的小孩儿学除了音乐(我唱歌跑调,每回音乐课都勉强及格)以外的各种文化知识,我以后想当老师。我们的大队辅导员是我的偶像。她很年轻,又漂亮,却不惜放下身段,总和我们这些孩子在一起玩。

我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体育,热爱集体,心无旁骛,努力学习。课外书除了看《少年血》还看《少年赖宁》。从小学四年级我脖子上挂着钥匙搂着弟弟在各个公园留下的照片上就能看出来我面色平静,眼神祥和得像位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有时候心如止水和麻木不仁的外表表现居然惊人地一致。我平时在班上还经常调解各种纠纷,不偏不倚,算是班干部里的清廉派代表,深得差生的信赖。学习从来没让父母老师操过心,课下努力和同学打成一片,简直就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典范。年底班干部评比,全班五十三个学生,居然有四十八个都支持我接着当宣传委员。

到底是哪几个愣头青不服我管,没投我的票,我心里自然有数。我是不是要找出来与之谈心,就像我爸给小战士做工作一样?

我估计王冲冲就没投我。他住在一栋十八层的塔楼上,跟丁翠翠一个院。我觉得他算是男版丁翠翠。他妈很鼓励我们一起玩,我还在他家里吃过饭,对他妈妈做的蒸土豆记忆犹新。大块的土豆,洗干净剥掉皮,放到锅里蒸烂再蘸盐或料吃,我看得目瞪口呆,平时在家我妈从来没做过类似的菜。他妈说吃饭时不要喝水,对消化不好。王冲冲想喝水了就眼珠一骨碌,让我帮他拿,这样就能如愿以偿喝到水,他妈也不好意思说我。

从外表看,王冲冲小朋友遗传了他爸爸的浓眉大眼和他妈妈的细皮嫩肉,从生活小节的机灵程度来看,王冲冲不亚于黄秋菊。可惜,他们并未看出彼此志同道合,反而总是互相排斥,王冲冲还老欺负她。我们已经初具性别意识,我在王冲冲家玩的时候,楼下走过漂亮的小女孩,他总叫我一起看。他暗恋的对象可能是维多利亚,我只算是王冲冲的一个玩伴,就是一起玩的伙伴。在他眼里,我甚至不是一个女生。而维多利亚,漂亮又优雅的维多利亚,经常穿连衣裙、胸部早已发育的维多利亚,是那么清楚地彰显出一位小学女孩纯洁可爱的风貌。

谁不喜欢维多利亚呢?连我都那么喜欢她。

不过王冲冲喜欢她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经常往丁翠翠家跑,我喜欢丁欣,丁翠翠家总少不了她。丁欣刚来北京的工作是看电梯,看王冲冲他们家那栋楼的电梯。我经常到电梯里找她玩,虽然有条例规定,工作期间不许忙私人活计也不能看课外读物,她还是边开电梯边钩毛衣,小破桌上经常扔着几本翻得烂兮兮的杂志,《知音》《女友》《上海服饰》之类的。里面经常有些家庭暴力的可怕故事,我每看一次就受一次震撼,家庭生活多么恐怖啊!我以后可不敢结婚,男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喜欢打老婆,太不讲理了!要是我,肯定找几个哥们儿给他废喽……我劝她还是看《读者》吧,那里面的文章多光明向上积极进取啊。

干了几个月后,她婶,也就是丁翠翠她妈给她找了个附近的食堂上班,一天三次轮班倒给老干部做饭。平时她婶家的饭都是她做的,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和我们玩,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的变化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从原来刚到的时候带着土气的农村小妞变成了一位妩媚的大姑娘。说实话,至今为止我也不认为她足够漂亮。她脸上的皮肤很差,长了许多青春痘,性格也不够热情活泼,可是她皮肤白皙透明,五官比例很古典,正像中国古代的审美所说的“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一点点”,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身材玲珑窈窕,小腰只有一尺八。我常常盯着她的胸脯看,她的腰恰好突显了她那对恰到好处的圆润的乳房。她经常忙碌,纯洁得可爱。我们经常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玩,那是个很大的家属院,平时白天也很安静,几栋风格复古的居民楼,几条干净的水泥路,剩下的就都是绿色的草和树。食堂后面还有座假山。从老干部食堂有条路能通向另一个大院,听说那是给各省退休省长们住的。那个大院只有一栋高楼,此外就是大大的花园。这个大院的对面,就是几年后我们共同搬过去的另一个军队大院。那时候那里还是一片废墟,一下雨就淹没整条街,一切都待从长计议。

小学五年级我爱上攒糖纸,经常走着走着看到漂亮的糖纸就蹲下来捡,然后擦去泥,放进口袋。为这,维多利亚没少说我,她说这多脏啊,别捡了。可每次看到地上有漂亮的糖纸,我还是忍不住蹲下去捡起来。我攒了许多糖纸,把它们认真地洗干净,再细心地整整齐齐放到一个大的相册里。每次写作文遇到“我最喜欢的……”或“我的爱好”等题目,我都会写我的爱好是—攒糖纸。班主任屡屡夸我,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写作文的。我们原来的绿楼的一个小孩家里经常有高级的糖吃,我就求她帮我把糖纸留起来。

有一次,看着她拿着一块包装精美的高级糖果站在我面前,我终于忍不住了,请求她让我尝尝。“求求你,”我臊眉耷眼地小声说,“我就舔一口。”

她紧紧攥着那块糖,越看越珍贵。我左求右求,她像是想通了,特痛快地说:“那我让你舔一口这个糖纸吧!”

“啊?不行,你太小气了!”我气得脸通红,声儿也大了。

“嗯,那好吧,你就舔一小口吧。”她恋恋不舍地看我把糖拿过去,怕我吃得太多。

我觉得她有时候很小气,但她比我小两岁,大部分时候我觉得她还是挺可爱的。

因为喜欢攒糖纸,我认识了一位奇怪的女生。那天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直低着头寻觅地上有什么好看的糖纸,有个女生从后面叫住了我。

“你在找什么呢?”她主动上前问道。

我愣了一下,看她不像是逗我玩,便对她说我在找糖纸,我喜欢攒糖纸。她听了眼睛一亮,说:“我喜欢攒玻璃。”

“啊?”我觉得她说的话很奇怪,怎么还有人攒玻璃?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攒玻璃吗?它们有魔法,能让你看到想看到的东西。这种绿色的玻璃很好找,不太珍贵。”她说着,给我展示了她手里握着的一块亮晶晶的绿色玻璃片,我头一次发现玻璃这么漂亮。

“我最想找到茶色的、红色的和白色的玻璃。最珍贵的玻璃的魔法最大,有一些甚至在你找到以后才能知道它们的作用。如果你和我一起找,我也能帮你实现你的梦想。”我觉得她在说这些的时候有点像个小巫女。

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留心帮她寻找玻璃片。先是发现地上的玻璃,然后小心地把它捡起来,拿回家,洗干净擦干。小小的玻璃片就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啦。

“必须要洗得最干净,然后透过它看太阳。你就能看到魔法。”

“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如果让第三个人知道了,魔法就失灵了。”这是我们认识那天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这句话,我们就在十字路口分手,各自回家了。

我们经常能在同一条回家的路上遇到对方,然后聊起最近又收集了哪些玻璃。她对我说过,有一种颜色特异的玻璃最厉害,能带你回到过去或者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找到过那种玻璃。她说那种玻璃埋在地下,也许下雨后能露出个小头,这时候就能发现它。

我拥有了这个珍贵的秘密,就像找到了通往魔法的路。我把这个秘密埋在心里,从未对任何一个人说起过它,只是觉得特充实,特快乐。

整整一个学期,回家的路变成了我们的寻宝之旅。

我之所以这么相信这个女孩和这个秘密,是因为那时候大家都没有理想和追求,小学嘛!连恋爱基本都没开窍,就知道喜欢同班同学,大家平时也基本不在意穿的衣服,反正有的穿就行了。那时好像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流行歌,买磁带属于极少数行为,我还是上了初二后,才开始买喜欢的磁带听歌。那时我的偶像是杨采妮。班里的贾佳自告奋勇替我去买,结果他买了好几次,我也给了他好几个十块钱,才把杨采妮的磁带给我买到。那些多出的钱肯定让他给花了。

贾佳这个家伙很狡猾,我常常和他吵架。倒霉的是,我们在小学的几年时间里都是一组,而且我的位子就在他后面,所以我们常常因为对方的椅子碰了自己的桌子而吵架。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因为各种小事儿吵架,比如说他放了一个屁却说是我放的。他特贫,学习也不好,就长了一张巧嘴。有时候我们特别好,有时候我们特别不好,在特别不好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特别好的时候都是假的。他长得很好看,皮肤像大姑娘般娇嫩,红里透黑,一双眼睛又黑又大,眼睫毛又长又卷。在我们短暂的好的时候,他给我看过他的学生证,上面的他笑得特别动人。他说那时候他跟老师吵架刚哭过,刚抹完眼泪就拍了这张照片。

我们班漂亮的女生很多,男生也都长得很帅,其中有不少都是高干子女,我在里面虽然不是丑小鸭,但也只能算一个各方面都比较普通的班干部,只有学习还稍微说得过去。论家境、论相貌、论学习,我都自愧不如。班里的“三枝花”分别是许岩、苏菲和容儿。尤其到了六年级时,她们简直是越长越好看。快毕业时拍的照片上,她们三个人并肩坐在一起,笑靥如花,整个光环都在她们那里。而维多利亚则常穿颜色亮丽的连衣裙,她有许多好看的裙子,当她穿着那件鲜黄色的连衣裙时,与公主无异。维多利亚给我看过一张容儿的照片,她趴在夏日的阳光下,戴着墨镜,冲着镜头微笑,特别纯情。

当时谈恋爱的并不多,班里暗恋成风,经常有传言谁谁看上谁了,或谁谁失恋了,跟玩儿似的。我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到毕业,一共喜欢过三个男生,都是同班同学。这三位各有千秋,一个是体育健将,叫江小湖。他个头一般,两眼之间距离稍宽。为了他,我还参加了学校体育队,每周二、四放学去操场锻炼,就为了能跟他有更多共同语言。班上还有一个其貌不扬的女生也暗恋他,也参加了校体育队,好像她一直就喜欢体育,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喜欢体育多一点还是喜欢江小湖多一点。体育队里有一个同学长得五大三粗,当时学校西边有一大片农田,相传他家就住在那边,我们都觉得他跟这个女生很相配。

江小湖可能早就知道我喜欢他,不过他没有喜欢过我。真是怪了,江小湖不算是最帅的学生,却有不少人暗恋他,包括“三枝花”中的容儿,她不仅漂亮野性,而且活泼,和男生打成一片,我实在比不了,放在今天,她可能就去玩摇滚了。

另一个男生,听名字就文质彬彬,人也长得风流文静,身若垂柳,弱不禁风,戴眼镜,总是故弄玄虚,总是不肯告诉别人他真正的生日和血型。毕业时他送给我一张照片,用一张白纸包着,抬头是“嘉芙”,特意省去了姓,显得多亲切似的。我看了直激动,还以为这有什么意味呢,打开一看,是他端坐在一辆卡车里的全景图,除了能看出他脸很白外,根本看不清别的。

最后一个男生我喜欢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他是班里的生活委员,爱玩爱闹,眼睛很大,特有活力。我告诉维多利亚我喜欢他,有一次还梦到他抱着我。维多利亚听了我的梦之后表情有点不自然,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还主动地问我他是侧着抱的还是正面抱的。后来她才告诉我那时候她已经对他很有好感了,听了我做的梦她还有点吃醋。

维多利亚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她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那个男孩高大、帅气,脸膛黑里透红,像一匹小马。在恋爱这方面,维多利亚的成功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手到擒来。她甚至根本不用出手,一个眼神就搞定了。

小学时候的夏天总是很炎热,我和老太太合住的屋里没有电扇更没有空调,我已经习惯了高温。常常在写作业的间隙,我就拿出小说看会儿。有时候老太太不回来睡,我就一直躺在被窝里看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再六点起床去上课。她还养了盆花,我因为无所事事也养了一盆。偶尔我会从老太太的花盆里偷点土,再从我的花盆里分一点过去。我也不知道她都从哪儿找的花土,特肥沃,让我看着就眼馋。这么着半年多,终于让老太太发现了。她有些气愤又特别得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说她早就发现了我的小把戏,只是没有揭穿我,想看看我还想挖她的花土多久。我气得半死,觉得被羞辱了。

从那次谈话过后,我不再挖她的土了,我的花也因为营养不良终于死了。小娇娇知道我不高兴,就过来安慰我,还从她妈妈那里偷来一些时装挂历,让我包书皮用。

有个周末我睡到中午,醒了后觉得身上湿漉漉的,起来一看,床单上的血已经干了。班里的女同学好多都早来月经了,维多利亚半年前就来了。她们这些已经变成“女人”的同学好像结成了统一战线,上厕所都一起去,还老是窃窃私语,分析什么牌子好哪种最舒服什么的,显得特神秘。我经常在上厕所的时候盯着内裤看,希望那里出现一片红色,可它总是令我失望。如今“它”终于如愿而至。我爬起来兴致勃勃地洗了内裤,向妈妈要了一片卫生巾。我沿着既定的轨道成长着,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当然,我第二天就告诉了维多利亚,和她一起分享我喜悦的秘密。这个秘密我喜欢的男生都不知道。那时候我们都觉得男生和女生是两个物种,互相不理解又互不干涉。

维多利亚一直觉得我很懵懂,其实她误解我了。有很多概念我早就理解,只是从来没表现出来。我知道她们几个女生早就明白了“SEX”是怎么一回事儿,我在某一天也无师自通地开窍了,可我一直装作不知道,从来不参与她们的类似对话。直到有一天,我说咱们的语文老师长这么胖,夏天睡觉时他老婆得多痛苦啊,她们才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不可思议地盯着我,说:“哦耶,林嘉芙终于懂了!”

真是歪打正着,我其实只是在感慨一个女人在夏天摸着一个胖子该多不舒服。

为了给我们树立健康正确的性别观念,放学后学校在四合院里把男、女生分成两组,分别请医生给我们讲了一堂生理卫生课。我就记得那个胖胖的中年女医生让我们爱护身体,尤其是胸部,不要总是弯腰驼背,这样不利于以后的哺乳。这句话一说完,我们立马站直了,即使压根儿就没把自己和生孩子的妇女联系起来,却也对她说的话深信不疑。

男生组在另一侧,有位男医生在循循善诱,我们不知道都给他们讲了什么,都特别好奇,有的同学就伸头向后看。“扑通”,有个男生热晕了。过了几天查出来他得了甲型肝炎,住院去了。

后来又查出几例肝炎,维多利亚喜欢的那个男孩也在其中。他住院一个多月,出院后,她说他变了,变得流里流气,整个一小痞子。那个男生在知道维多利亚不再爱他后还痴心不改地爱着她。维多利亚说有天她正在屋里写作业,好像听到防盗门响了一下,从猫眼看没人,就打开门,看见地上有一盒刘德华的磁带。她知道是他送过来的,磁带也是她正想买的,可这只能让她感动,无法令她重新爱上他。“可能是我对他关心得太少,他住院的那段时间咱们一直上课,都没时间去看他,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变的……”

在她的心中,对人一直有种判断标准。如果是我,我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而不再喜欢一个人,但我仍然对她这种慧剑斩情丝的果断十分佩服。

即使失恋了,维多利亚也看不上王冲冲,她平时根本就不理他。

上课、学习、排路队回家;每到春天三月五日就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上街干好事;课间跳皮筋玩双杠;第二节课做完操回班喝乐家奶;春游秋游带一根火腿肠、一袋面包、一包榨菜,不可缺少的是软包装饮料;唱着“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儿”欺负同学;学骑自行车磕得两腿发青;数不清的课外活动、特色班、兴趣小组;周一升旗时还有隆重的仪式,戴红领巾唱队歌国歌;胳膊上别着两道杠代表中队长,每周一次的班会……

节假日去北海公园、中山公园,周末去玉渊潭滑旱冰,夏天吃两毛钱一根的巧克力冰棍儿,冬天吃糖葫芦、炒栗子,便宜的冰壶儿里都是色素,一吃就拉肚子……

在课间倒立着玩双杠时我突然摔下来了,掉在红砖地上,砸得我出了一会儿神。那几秒钟我心情舒畅,除了脑袋有点疼,上课的铃声又响了……

就这么着,我小学毕业了。小学时,我常常琢磨的问题就是:我到底喜欢哪一个好呢?他们三个到底哪个最优秀?甚至有时候在梦里同时梦见三个人。答案是,我越来越喜欢江小湖,而慢慢淡漠了另外两个人。因为有一次我再次问前者的生日,他含糊其词,而后者也喜欢上了维多利亚,我对他彻底断了念想。对江小湖的迷恋一直持续到初中,很巧的是,初中分班,江小湖还是和我一个班。而维多利亚则分到了初一十班。

毕业的那个暑假是我和维多利亚在一起的最后的快乐时光。我们一起学会了游泳。我和维多利亚一起报名学蛙泳,我们每天下午一点半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骑车半个小时去学习。在这之前,我和丁翠翠一起学过最简单的仰泳,去过几次后她被水吓到了,之后坚决不再去了。我只好一个人骑车去学。

那个夏天充满了消毒水的味道和游泳衣的记忆。每天傍晚,我们精疲力尽地骑车回家时,都会买点巧克力、冰棍、口香糖之类的零食边骑边吃。有一次,有条“吊死鬼”从马路边的槐树上掉到了维多利亚的裙子上,我们大惊小怪了一路,谁也不敢再接近槐树边骑车了。

我们还一起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夏令营。一共一个星期,每天都睡在搭成宿舍的教室里,醒了就坐车去北京周边参观景点。学校变着法儿给我们做好吃的,我最喜欢吃的就是鸡肉青菜盖浇饭,夜宵是粥加咸菜。我只参加了三天夏令营就退出了,因为参观“地道战”原址后回学校的路上我大吐不止,大队辅导员把我送回了家。一进屋门我就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最后的记忆就是她低头俯视我的那张漂亮白皙的脸。

暑假的一天中午,我在三楼楼道里碰到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手里拿着个饭盒,正要去食堂打饭。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刚搬来的邻居,可能是客房部住的客人的孩子吧,因为这栋楼从一楼到三楼都是军队内部的招待所。我们两个盯着对方看,都觉得挺有意思。后来我们又碰见了几次,他说他叫程鹏,也是刚小学毕业。“你是什么星座的?”他问我。

“我也不清楚……”我想了一会儿,“可能是双子吧。”我总感觉我有双重性格,我家没有星座书,我吃的一种零食里面会把星座卡片当赠品,我就得到过一张双子座的星座介绍,星座分析我觉得也模棱两可。

“哦。”他好像挺失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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