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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 赵毅衡 著
赵毅衡教授思考近三十年之叙述学理论经典著作。简明理论辅以丰富的古今中外文学作品实例,一本书读懂叙述学。
ISBN: 9787559850287

出版时间:2022-09-01

定  价:69.00

责  编:王辰旭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文学理论

读者对象: 文学爱好者

上架建议: 文学理论·叙述学
装帧: 精装

开本: 32

字数: 237 (千字)

页数: 420
纸质书购买: 京东 天猫 当当 有赞
图书简介

《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是一部关于叙述学的理论著作。叙述学是一门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但经过了一百多年的研究,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这门学问才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有人点破。赵毅衡教授根据自己多年的体悟,得出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公理: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

叙述学的学科发展特点是反向积累,先有很多学者研究个别题目,然后形成一个个体系,最后才在后结构主义者的拆解下逐渐显现出公理。本书的讨论在后瞻的基础上,有着更为系统、整齐的阐述。

作者简介

赵毅衡,1945年生,广西桂林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曾执教于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现任四川大学符号学-叙述学教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及符号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著有《苦恼的叙述者:中国小说的叙述形式与中国文化》《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广义叙述学》《趣味符号学》《沙漠与沙》等。

图书目录

新版自序

初版自序

第一章 叙述行为

第一节 叙述者的窘境

第二节 叙述行为诸要素

第三节 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

第四节 叙述文本的二元化

第二章 叙述主体

第一节 主体层次

第二节 指点干预

第三节 评论干预

第四节 叙述可靠性

第五节 主体各层次间的亲疏格局

第三章 叙述层次

第一节 叙述分层

第二节 叙述层次间的复杂格局

第三节 跨层

第四节 分层的叙述学功用

第五节 自生小说与回旋分层

第四章 叙述时间

第一节 双重时间

第二节 时间变形

第三节 时长变形

第四节 省略与复述

第五节 倒述与预述

第五章 叙述方位

第一节 叙述角度

第二节 权力自限

第三节 叙述方位分类

第四节 跳角

第六章 叙述中的语言行为

第一节 叙述语言的主体

第二节 转述语分类

第三节 内心独白与意识流

第四节 抢话

第七章 情节

第一节 情节的基本结构

第二节 情节的组成单元

第三节 复合情节

第四节 悬疑与伏笔

第五节 情节类型学

第六节 时间、空间与因果

第八章 叙述形式的意义

第一节 艺术叙述与历史叙述

第二节 逼真性

第三节 自然化

第四节 有机论与整体论

第五节 形式中的意义

第六节 症候式阅读

第七节 元小说

序言/前言/后记

新版自序

这本小书,作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已近四十年。四十年前,我四十多岁,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博士,但丝毫没有感到自己是个“老童生”。有那么多书要读,有那么多问题要想,兴奋还来不及,哪里还会感到与周围的同学有年龄差别呢!这本书在初版时还有个兴高采烈的自序,欢呼在文科中竟然找到了一个逻辑层层推进的严密学科,从此不必再以说巴黎腔的玄语为荣了。

这本书的书名是《当说者被说的时候》,略显奇怪,当时还带来了风波。当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辑,被社长在年终大会上当着全社批评:“有人出的书标题极其怪异,叫作‘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不通之甚!”社长抖搂火眼金睛,编辑受了委屈。如今过了二十多年,我对此愤愤不平似乎小气挨不得批评,实则是因为这是叙述学的关键,而这个关键至今还没有被充分理解:叙述行为能叙述一切,就是无法叙述叙述行为本身,叙述行为实际上比被叙述出来的文本高一个层次。正如一面墙上有告示“此处不准贴告示”,此告示违反规定吗?不,它首先要被告示出来,才能进行告示。哪怕叙述者(无论是真人还是被委托的人物)说“我这就寄”“我即刻发”“幕在落下”,他说的依然不是了结叙述的叙述行为,而是被叙述的内容。

原因是,叙述不是符号的简单堆积,而是构成了一个可以被接受者读出合一的意义和时间向度的文本,简明说,就是一个说故事的符号集合。由此,就必然落进所有集合的根本问题:自指悖论。

正因为叙述的出发方式是个悖论,叙述理论的展开也必然充满悖论。说者需要被说才能存在,才能说出叙述,这个关键点摆上了这本书的封面,但讨论中却没有充分说透,只是讨论了说者无所不在的种种痕迹。究竟叙述行为本身,如何才能被说出来呢?即说者究竟如何才能被叙述出来呢?

此事我思考了二十多年,到二〇一三年出版《广义叙述学》时才说出了叙述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即从中国小说《镜花缘》开始的回旋跨层。我最早著文分析晚清小说中大量的此种手法时,有的学者告诉我说这只是“作者写糊了”。这是可能的,小说作者不需要有叙述学的知识,只是有样学样。但一旦把研究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叙述,尤其包括演示叙述(如戏剧、相声等)或用新媒介记录下来的类演示叙述(如电影、电视,甚至当下的抖音直播等)时,回旋跨层造成的逻辑破损会得到演示叙述的同框效果修补,至少让观众感官上觉得可以说得通,这样或许部分回答了说者如何被说这个难题。

尽管如此,在此书的原序中,我的欢呼“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恐怕是太乐观了。叙述学并不如几何学那样整齐。几何算式处理已经抽象为概念关系,记录与人无关的变化,总结其规律的是科学报告,是科学/实用的陈述。而叙述必须卷入人、人物、人群,卷入他们的生活经历,一旦卷入人,我们就会发现有种种复杂变异,种种歧义。即便人的行为不得不遵循社会文化的规训,人的思想也不受边际与规则的拘束,尤其是当叙述成为艺术,想象力就朝边界狂奔。叙述学当然要有抽象范畴的论说,但叙述本身的生命力在于人世间的实践,必然冲破藩篱,进入尚未测量的领地。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二〇一一年接受了“广义叙述学”课题,两年后的二〇一三年即很快交稿出版,不是因为我写得快,而是因为从写《当说者被说的时候》开始,我已经思索了近三十年。这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重版,我还是保留这个曾被某社长点名批评的书名,不是我不谦虚不尊重,而是这问题的确需要好好理解。叙述的本质性内在矛盾,依然是这个老问题:叙述行为为何不可能被叙述出来?如果竟然被瞥见,又是什么原因?

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

赵毅衡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初版自序

这本书,实际上不是我的博士论文,而是我在准备博士资格考试,以及准备论文时做的笔记——读书笔记,心得笔记。笔记做多了,还没有动手写论文,这本不大的书自己成形了,时间是一九八五年的夏天。

我记得伯克利铺满阳光的街道通向澄蓝的海滨,傍晚时分,雾气会从海湾卷上来,沿着街上的树列往前推进,而从海里爬出来的我,则开着我那辆二手车,赶在翻卷的雾前面回到宿舍: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雾气的前锋翻着滚着,像一群猫的鬼魂,奔跑着抓我的后轮——这真是个奇特的经历。为什么翻开这本稿子,就想起伯克利的街道,雾中的花树?很可能写这本书本身是我一生罕有的快乐经验:没有分数之谋,方帽之谋,稻粱之谋,也没有什么人等着看,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想通一个问题后,那种爽然,那种触类旁通的乐趣,以后再也没有体验过。

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只要把头开准了,余下的几乎是欧几里得几何学式的推导——从公理开始,可以步步为营地推及整个局面。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可能语言学会有类似情况),尤其是,这样一门再清晰不过的学问,一百多年来有那么多名家,写了那么多的书,却要等到二十世纪下半期,到七十年代后,这门学问才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竟然要到八十年代才有人点破,而公理中的一条最基本公理,我觉得我自己的体悟,可能比旁人更为清楚。

这条公理就是: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

说者/被说者的双重人格,是理解绝大部分叙述学问题的钥匙——主体要靠主体意识回向自身才得以完成。

由此,出现本书拗口的标题。

这条原则,我认为的“叙述学第一公理”,其他学者可能表达方式不太相同,也有相当多叙述学研究者可能一直没有说清楚。我个人觉得巴尔特和托多洛夫有几次差不多把这个问题点透了,但是英语国家的学者,或许是英语本身的简略特点,也许是英语学者难以摆脱的经验主义(一个“自主”的主体,是经验的前提),似乎没有关注这层道理,这个自身分层自身互动的道理。

困难在于,叙述学没有一个欧几里得。它是反向积累的:先有很多学者研究个别题目,例如视角、意识流、作者干预、不可靠叙述,等等,然后有一些结构主义者试图综合成一个个体系,然后有许多后结构主义者试图拆解这些体系,只有到这个时候,公理才被剥露出来。本书的讨论得了后瞻的便宜,才有了一个貌似整齐的阐述。

从这个意义上来回顾,的确叙述学这门似乎并不复杂的学问,也只有依托当代文学/文化学的全部成果,才可能精密起来。首先是詹姆斯、伍尔夫、普鲁斯特、契诃夫等人创造了现代小说,实践远远地走在理论之前,才在本世纪初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小说技巧的讨论。但这只是叙述学的“前历史”。叙述学是二十世纪的文学文化理论大潮(很多人认为二十世纪是理论世纪,文学理论比文学创作成绩更大)的最具体实用的产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索绪尔语言学、布拉格学派、新亚里士多德学派诸家群起;六十年代结构主义积富而发,直叩门扉;直到后结构主义符号学,以人类学术思想提供的最精密分析方法,登堂入室。所有这些学派无不关注小说的叙述(以诗为分析基型的英美新批评,也数次试图把他们的理论系统使用于小说叙述),把它作为分析其他人类传达活动文化活动的范式。

骄傲睨世的巴黎知识分子群体,竞争激烈的美英大学才子,如此多强有力的头脑倾注精力于此,必然有所原因。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就有了一套最基本的工具,并不复杂却十分犀利的工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

我这么说,并非危言耸听。我发现大学生研究生经常犯叙述学错误,往往使整篇用功写的论文失据,甚至专家们堂皇发表的文章,甚至参考书,甚至教科书,也会出现想当然式的粗疏。惟余不信,本书中会举出一些例子。

我不想说叙述学是什么了不起的学问。应当说,叙述学谈的看来是一些很浅显的分析工具问题,要弄清楚却还是需要动一番脑筋。尤其是,许多批评家似乎认为福斯特《小说面面观》、布斯《小说修辞学》等比较容易读的“前符号学”叙述学著作,已经解决了全部问题。基于此而写出的整本小说研究,往往理直气壮地重复他们的错误,已经被后来的叙述学家说清了的一些错误。因此,系统地学一下叙述学(或补一下叙述学课),或许对每个专攻文艺学的学生有好处。

有鉴于此,我重新拿出这本书稿,希望至少有一部分读者会觉得有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愿意把此书收入“海外中国博士文丛”,对此,我非常感激。必须说清,此书并非博士论文。倒不是怕鱼目混珠:本书的讨论很实在(我的书都写得很实在,以至于有不少朋友认为我“没有学会西方学术语言”,这是极高的夸奖),我对此书没有什么可惭愧的。我是怕引出误会:博士论文,至少在西方写博士论文,不能如本书这样扫描,搭建一个学科论辩虽可以展宽提高,题目必须紧窄合体。博士论文,是一种“学步”,哪怕有飞跑能力,也得从慢走开始。此话我向自己的学生重复过无数次,在此再重复一次。不过此书确实是为博士论文做准备而写的,因此,也不算离题吧。

不管博士论文与否,都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

赵毅衡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编辑推荐

◆国内十分经典和重要的叙述学理论著作,赵毅衡教授思考近三十年之作品。“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

◆一部跨学科研究非常实用之工具书。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原理,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研究领域。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

◆简明理论辅以丰富的古今中外文学作品实例,学术性与可读性兼具。

◆对于文学批评而言,本书稿中提到的“批评超越距离”,当是眼下最可取的、最理想化的批评模式,大部分读者仍然困于约定俗成的价值体系之中,并不自觉地被其同化,成为小说的俘虏。如何打破这种局限性,突破单一价值体系的制约,不仅是文学发展的主题,也是本书稿留给读者和创作者的挑战。

◆新民说典藏版,陆智昌装帧设计。

精彩预览

关于叙述学

叙述行为能叙述一切,就是无法叙述叙述行为本身,叙述行为实际上比被叙述出来的文本高一个层次。正如一面墙上有告示“此处不准贴告示”,此告示违反规定吗?不,它首先要被告示出来,才能进行告示。哪怕叙述者(无论是真人还是被委托的人物)说“我这就寄”“我即刻发”“幕在落下”,他说的依然不是了结叙述的叙述行为,而是被叙述的内容。

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只要把头开准了,余下的几乎是欧几里得几何学式的推导——从公理开始,可以步步为营地推及整个局面。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可能语言学会有类似情况),尤其是,这样一门再清晰不过的学问,一百多年来有那么多名家,写了那么多的书,却要等到二十世纪下半期,到七十年代后,这门学问才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竟然要到八十年代才有人点破,而公理中的一条最基本公理,我觉得我自己的体悟,可能比旁人更为清楚。这条公理就是: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说者/被说者的双重人格,是理解绝大部分叙述学问题的钥匙——主体要靠主体意识回向自身才得以完成。

从这个意义上来回顾,的确叙述学这门似乎并不复杂的学问,也只有依托当代文学/文化学的全部成果,才可能精密起来。首先是詹姆斯、伍尔夫、普鲁斯特、契诃夫等人创造了现代小说,实践远远地走在理论之前,才在本世纪初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小说技巧的讨论。但这只是叙述学的“前历史”。叙述学是二十世纪的文学文化理论大潮(很多人认为二十世纪是理论世纪,文学理论比文学创作成绩更大)的最具体实用的产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索绪尔语言学、布拉格学派、新亚里士多德学派诸家群起;六十年代结构主义积富而发,直扣门扉;直到后结构主义符号学,以人类学术思想提供的最精密分析方法,登堂入室。所有这些学派无不关注小说的叙述(以诗为分析基型的英美新批评,也数次试图把他们的理论系统使用于小说叙述),把它作为分析其他人类传达活动文化活动的范式。

骄傲睨世的巴黎知识分子群体,竞争激烈的美英大学才子,如此多强有力的头脑倾注精力于此,必然有所原因。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就有了一套最基本的工具,并不复杂却十分犀利的工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

我不想说叙述学是什么了不起的学问。应当说,叙述学谈的看来是一些很浅显的分析工具问题,要弄清楚却还是需要动一番脑筋。尤其是,许多批评家似乎认为福斯特《小说面面观》、布斯《小说修辞学》等比较容易读的“前符号学”叙述学著作,已经解决了全部问题。基于此而写出的整本小说研究,往往理直气壮地重复他们的错误,已经被后来的叙述学家说清了的一些错误。因此,系统地学一下叙述学(或补一下叙述学课),或许对每个专攻文艺学的学生有好处。

关于叙述者决不是作者

法国现代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多卷本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个叫马塞尔的人讲述他自己一生的经历,在最后一卷的结尾,马塞尔历尽人世沧桑,看透了爱情和荣华之空虚,决定坐下来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有阅读经验的读者很容易猜到小说中的马塞尔,是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影子”,或“人格转化”。他想写的这本书应当就是《追忆似水年华》,因此,此书是一般所谓的“自传体小说”,或“有强烈自传性的小说”。这样说当然有道理。但把作者等同于叙述者,从叙述学上来说,会漏洞百出。《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卷《斯万家那条路》出版于一九一三年,最后一卷《时间失而复得》在作者去世(一九二二年)之后才整理出来。而根据作品中的情节推算,叙述者马塞尔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五六年之后,也就是说,大约一九二四年左右,才下决心坐下来写作。叙述者马塞尔在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死了两年后才下决心叙述十年前已经开始叙述的马塞尔的故事。

要解开这个乱成一团的时间之谜,我们只有把马塞尔分成三个人,即叙述者马塞尔、主人公马塞尔以及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叙述者马塞尔并非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文学史家很容易证明这两个人多么不同,当然他们也能证明他们如何相似,但这与叙述学无关);叙述者马塞尔也并非主人公马塞尔(叙述者马塞尔成熟、深沉,善于观察、分析,被叙述的主人公马塞尔热情、冲动、靠本能行动;叙述者马塞尔在全部情节结束后的某个时刻开始叙述行为,被叙述的马塞尔从年轻时开始经历小说中叙述的全部事件)。这个区分法适用于一切文学叙述。

何叙述行为诸要素

任何叙述行为,都由以下诸要素构成:叙述者、叙述载体、叙述接受者。叙述的载体是叙述文本,而不是印刷出来的小说版本,或书写的小说稿本抄本。也就是说,叙述文本并不是物质形态的小说,它是解脱了的某些类文本特征的抽象。作者并不是必要的因素,实际上许多叙述文本的作者是否存在,需要文本外的材料来证明。叙述行为中的另一要素,叙述接受者,决不能等同于读者,这个问题更费解一些。叙述接受者是叙述行为中的一个必要成分,虽然他可以隐身,也可以现身,而读者是处于叙述行为之外的非必要成分。叙述文本不可能没有读者,叙述行为完全可能从未有读者,但一个叙述行为却不可能没有叙述接受者,叙述行为的定义决定了叙述者不可能脱离叙述接受者而单独存在。

关于作者与隐含作者

与叙述分析有关的所谓作者,是从叙述中归纳、推断出来的一个人格,这个人格代表了一系列社会文化形态、个人心理以及文学观念的价值,叙述分析的作者就是这些道德的、习俗的、心理的、审美的价值与观念之集合。这个价值与观念集合与文学史家所找出的作者思想意识(如果他们能找出的话)可能完全相合,可能部分相合,也可能完全不相合。不管如何,这个集合是实际参与写作过程的作者的代理人,作者的“第二自我”,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二自我”是作者通过作品的写作创造出来的一个人格。

对于叙述学而言,只有这个作者的“第二自我”才是真实的、可靠的、可触及的、可批评的、可分析的人格。这个作者的第二人格,这个支持作品的价值集合,现代文学理论一般称为“隐含作者”,因为他是从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中推论归纳出来的。

从隐含作者的概念可以得出一个乍一听可能十分奇怪的结论:同一个作者可以写出完全不同的隐含作者。因为他完全可以在不同的作品中使用完全不同的价值集合,有时是因为他思想变化了,有时却可能是他戴上了不同的面具而已。讽喻诗和闲逸诗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白居易。宋人写的诗和词经常判若两人。《蚀》三部曲的隐含作者与《子夜》或《林家铺子》的隐含作者很不同:前者热烈而悲愤,后者冷静而观察犀利。

作者与隐含作者的区别

隐含作者不能等同于作者本人,只要有文本,隐含作者永远不死。一般来说,隐含作者很多都含有美化的成分,《吴宓日记》中的隐含作者比吴宓本人更加高尚。元稹《离思五首·其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首诗中的隐含作者是个对妻子、对爱情忠贞不渝,非伊莫属、爱不另与的痴情之人,用世间至大至美的形象来表达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任何女子都不能取代韦丛。然而,真实世界中的元稹却与隐含作者截然不同,他风流浪荡,与薛涛、刘采春等女性有染。

沈从文的小说《边城》的隐含作者拥有宁静恬淡的人格,《丈夫》的隐含作者拥有世俗激愤的人格,它们都代表作者价值观的一部分,但都不是作者本人。

我们读《幻城》,感觉隐含作者是一个充满想象、向往自由、正直勇敢、刚强的人,但是实际上,作者郭敬明并不具备多少这些品质。《幻城》一出,即有网友指出其情节构思、人物设定等方面有抄袭日本动漫之嫌,只因拿不出确凿证据而作罢。之后,郭敬明又出版了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此书一出,即被指剽窃和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最终,经法院判决,郭敬明败诉。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曾经让无数的青年为之倾倒的一部小说,其隐含作者肯定是一位情感丰富的少年,他深谙维特之苦,他将维特引向了死亡;但是,歌德本人非常全面,理性和感性同样发达。

由此可见,任何叙述的隐含作者不能等同于作者本人。隐含作者是由读者阅读归纳、推断出来的一个人格,并不代表作者本人的人格。一般来说,隐含作者都比作者高尚,因为隐含作者是受社会道德、习俗、审美价值及文化形态等因素影响的,因此与作者本人相比,隐含作者是倾向于道德的、符合社会价值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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